一、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为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提升全州就业见习质量,进一步推进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二)依据
《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阿坝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DB51/T1953-2015)《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2号)。
二、过程
因工作需要,我局本着既确保与省文件精神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延续性,又结合我州实际有操作性的起草思路,牵头起草了我州《阿坝州州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征求了13县(市)人社局和其他9个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对内容进行了反复沟通、反复修改,形成了今天提请会议的《暂行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我州《阿坝州州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共4章9条。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包括起草依据、目的及认定考核部门。
第二章认定标准共2条,主要包括州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对象及具备条件,并对有一定规模、场所、设施、制度、师资、保险、补贴、岗位及满意率、留用率、未被投诉等方面具体条件进行了细化、明确。
第三章认定考核程序及奖励程序共3条,主要包括新申请认定及已认定两年后申请考核,申报、初审、复核认定程序及需要提交材料、享受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
第四章附则共2条,主要规定县(市)参照及本文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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