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卧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失业补助金标准。2020年3月至12月,我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按我州现行失业保险金的80%即1188元执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失业保险金的50%即742.5元执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州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专班,各县市人社局也要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坚决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涉及参保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高,各县市一定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并组织专人深入参保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把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参保企业、每一位参保企业职工及每一位参保失业人员。
四、尽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县市要按照省人社厅“快办”和“简办”的要求,减少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要加快推进失业补助金的线上申领,7月8日前实现网上经办,7月14日前要有实质性发放。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州局将对各县市落实这一政策的推进情况进行日调度,对政策落实迟缓的,将在全州进行通报。
附件:阿州人社发〔2020〕25号-1 川人社办发【2020】71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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