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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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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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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在适宜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援助机制、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原创文化产品……8月8日,记者从阿坝州乡村振兴局获悉,于今年8月正式施行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用共计11章、66条的篇幅,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明确了“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阿坝乡村振兴路径。

阿坝为何出台该条例?具体做法和意义有哪些?8月8日,记者采访到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以及阿坝州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就该条例进行解读。

为何出台?依法兴农、依法富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阿坝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其背后的原因何在?“当前阿坝‘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条例依法兴农、依法富农,为推进阿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阿坝州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条例,一是基于阿坝州地理位置,二是乡村优势特色资源。

据了解,阿坝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多变,地理环境独特,熊猫、珙桐等动植物资源丰富,九寨沟、黄龙等世界自然遗产古朴壮丽,同时蕴藏了丰富的水能资源、矿产资源,为发展生态农牧业提供了天然的优势。

“但至今农牧业仍是阿坝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农业生产效率不高、比较效益低、竞争力弱等问题也较为突出。”该负责人表示,有鉴于此,依托乡村优势特色资源,阿坝坚持产业高质高效、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竖高线、立标杆,划底线,定红线,聚焦“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全面构建“6+N”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新体系、“5+N”生态工业、“1+6”现代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成为阿坝现代化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条例立足国情、社情、农情、州情,着眼阿坝州乡村振兴大局、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明确产业主攻方向,对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加强农技推广、打造‘净土阿坝’品牌等作出了规定,着力于挖掘特色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条,为阿坝现代农业及相关产业延伸配套、功能拓展,以及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等提供了法治保障。”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何意义?突出阿坝特色,增进福祉、改善人居和推动乡村移风易俗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共计11章、66条,分别围绕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乡村治理、城乡融合、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紧密结合阿坝实际,从建设保护方针、重点内容、村容村貌、绿色生产生活等方面着手,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注重环境保护,切实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也分别从乡村文明、文化教育、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乡村文化振兴作出了规定,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有关工作措施;条例还对乡村治理作出了专章规定,从健全乡村治理体制、加强组织建设、干部建设,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具体而言,比如在规划布局方面,条例明确“乡村振兴规划应当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布局”;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明确“应当坚持以农业为主体,依托乡村优势特色资源,构建现代高原特色产业体系”;在人才支撑方面,条例明确“鼓励青年公职人员到乡村振兴一线锻炼,建立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等等。

“条例的出台,有助于阿坝以立法引领和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以立法推进和落实农业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以立法建设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推动移风易俗。”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农民增收机制,实现农民就近就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让百姓生活富足,幸福安康。(川观新闻 记者杜杰)



责任编辑:赵怡、刘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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