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委发〔2022〕1号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特别行政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川委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一)着力推动重点区域帮扶。持续推动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支持政策落实。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指导重点帮扶县推进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编制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三家园”工程建设,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连片推进,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打造一批产业美、环境美、人文美、和谐美、建设美的“五美乡村”。
(二)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高效运行监测预警、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三位一体”防贫长效机制,精准确定监测范围,优化完善监测程序,压紧压实州、县(市)、乡(镇)和村四级防贫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对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跨部门工作会商机制,完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
(三)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增收。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乡村农牧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文化融合发展,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对原有的帮扶产业、帮扶园区、帮扶车间进行倾斜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加工、冷链物流、销售等短板,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推广用好“天府乡村”“熊猫家园·净土阿坝”等区域公用品牌,加大消费帮扶力度,积极支持脱贫县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持续带动脱贫地区特色农畜产品销售。稳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统筹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持续推动帮扶车间带动、返乡创业带动等,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大区域间就业协作,促进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让每个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力争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规模保持在4万人以上。
(四)促进脱贫地区接续发展。持续加大脱贫地区农村道路、水利、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补短提升。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对道路、饮水等公益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谋划和落地力度,围绕稳岗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完善提升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护、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加强社区治理,推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五)积极推动帮扶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动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地落实。强化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好用活用足金融支持、保险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加强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健全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深化浙川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拓展中央单位、省直部门定点帮扶和省内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积极搭建社会帮扶平台,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二、以保障粮食安全为要点,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能力
(六)稳定提高粮食面积和产量。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稳产扩面粮油生产,深入推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改善、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果粮、菜粮轮间套作,玉米、大豆带状复合套种,着力培育一批粮(油)大户、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播面和产量稳中有升。
(七)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对粮食播面和产量目标未完成的县(市),一律不得参加涉农工作评优和表彰。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目标作物种植情况监测,建立非粮化约谈通报机制,逗硬考核激励。在相关涉农项目安排上将粮食贡献率作为重要因素指标给予倾斜支持。加大爱粮节粮宣传力度,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八)稳定生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继续培育壮大生(藏)猪产业,着力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大力推行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生(藏)猪生产基地,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动物疫病预防实验室建设。严格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确保蔬菜、肉蛋奶不脱销、不断档。扩面增量高山蔬菜产业,建立一批优质安全蔬菜生产基地。稳定常年菜地保有量,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九)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与县(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进一步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持续开展撂荒地和重大项目土地复耕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成兰铁路临时用地复垦复种工作。
三、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构建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体系
(十)扎实推进“6+N”特色农牧业产业。深入分析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找准比较优势、避其劣势,科学研判产业发展方向,坚持种养加一体、产供销贯通,大力推进种养业和饲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兴农牧产业,切实延伸产业链条,确保种植业增量增收、养殖业活畜增收。大力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实施麦洼牦牛、藏系绵羊选育改良计划,大力推行牦牛标准化养殖模式。做精做优特色水果产业,抓好现有品种的提质增效,示范推广优良新品种和果菜、果药间套栽培技术,提升耕地复种指数,重点建设农旅深度融合的特色果业现代农业园区。做响做特道地中药材产业,大力推进中药材系统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培育和引进药业企业,推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集中打造一批食药菌类、高原花卉和特色养殖等产业基地。
(十一)培育优势特色现代农牧业园区。结合区域资源优势,科学布局现代农牧业园区,坚持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梯次打造一批县(市)级、州级、省级、国家级园区,推动现代农牧业园区建设不断增点扩面、提质增效。突出抓好5个省级园区、21个州级园区建设,重点支持金川、茂县、阿坝、红原、汶川、若尔盖、小金等7个省级园区建设,逐步推动点片集聚发展,抓好省州星级园区创建。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园区道路、排灌等设施建设,推广设施化种养模式和钢架大棚、喷滴灌、温湿调控等设施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分拣分级、烘干冷链、仓储物流、保鲜包装等设施。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景区化建设,推进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发展山花红叶、水果采摘、草原游牧、冰雪温泉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创建省级农业主题公园和休闲农庄。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先创后认”建设机制,用好用实省、州星级奖补政策,深化政银企合作,撬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区建设。
(十二)培育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坚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科学规划布局县域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充分考虑地域条件、资源优势、产业特色,“组团式”布局中小微产业园。坚持以产业培育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园区发展,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园区+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发展模式,培育一批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抓好州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推动乡村建设改造具有采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储等设施,完善农产品产后初加工基础设施,提高乡村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培育壮大一批对乡村振兴带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深化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链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乡(镇)建立“第一车间”。
(十三)培育市场和优化规模。着力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农牧产业基地规模,推动主导产业规模化、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集约化,着力解决“散乱弱”等问题。坚持向科技要生产力,改进生产加工工艺,延伸产业链条,提升附加值,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好田间精细化管理,积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复种指数和品质,增加农畜产品供给质量,强化市场调研,全面摸清州内和成渝等地市场需求,培育农超、农企等产销对接流通新业态。积极开拓成渝地区订单销售市场,开展成阿、渝阿、浙阿农商对接活动,构建“田间—餐桌”“牧场—餐桌”产销衔接模式,打造面向成渝大市场的高山错季农畜产品供应大走廊和草食畜产品供应基地。积极参加第八届四川农业博览会。
(十四)培育农牧业产业品牌。大力培育“熊猫家园·净土阿坝”区域公用品牌,制定实施品牌发展规划,通过“区域公用品牌+地方产品品牌”子母品牌联动模式,扩大“三品一标”规模,稳定消费群体、扩大市场份额。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打造更多“藏字号”“羌字号”特色产品,力争进入“全国乡村特色产品目录”。建好“熊猫家园·净土阿坝”特色农产品成都展示和电商中心,打造实时高效的农牧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加强县域和乡(镇)的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力构建品牌发展机制,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规范品牌创建标准,精准品牌定位,打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农牧品牌。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
四、以规划编制为引领,扎实推进“三家园”工程建设
(十五)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编制。编制完成全州60%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全州20%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产业布局和资源要素向乡村优势地区集聚,增强中心乡(镇)经济、人口等集聚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提升乡(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对乡村风貌的管控和引导,系统保护自然风光、田园景观和传统村落资源。
(十六)全力实施“三家园”工程建设。围绕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加大财政衔接资金、各类项目资金以及东西协作、省内对口帮扶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三家园”工程建设,完成“五美乡村”年度建设任务,为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产业兴旺“活力乡村”、生活富裕“幸福乡村”“三家园”打造一批样板示范。
(十七)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机制。结合“三家园”工程建设方案,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乡村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坚持改造、保护、新建相结合,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县(市)可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推广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避免政府大包大揽。落实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支持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工程项目,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十八)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和旅游路工程,加快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乡村运输“金通工程”,保障群众出行需求。认真践行“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推进乡村水务。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升级改造力度,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开展灌溉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围绕全州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布局,坚持以挖潜增效为主,骨干与田间并重,大中小微并举,逐步构建配套完善、节水高效、运行可靠的农田灌排体系,开工建设理县米桃中型水利工程。加快完善以河道及堤防、护岸为主要组成的全州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升农业农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边远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加快5G网络向农村延伸,提高5G网络在县城、乡镇和景区的覆盖率。推动“智慧广电”网络乡村全覆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
(十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到70%,加强高寒地区改厕技术攻关,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新改建目标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州5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全州88%的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
(二十)加强乡村生态建设。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推动农村河湖水环境治理改善。全面实施节水行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农膜回收行动,规模化养殖畜禽粪污利用率达100%。推进草畜平衡发展,加大牛羊出栏,促进草畜动态平衡。巩固长江、黄河“禁捕禁渔”成果,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普查,落实禁捕网格化监管。抓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强化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积极申报特色水果气候好产品认证。
(二十一)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民政、法律等公共服务优先安排,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有序推进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补齐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短板,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推进城乡教育联合体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组织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组织农村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实施中心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开展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挖掘培育乡村文化能人、魅力乡镇。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坚决遏制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大力开展“孝善和俭”道德传扬活动。实施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促进优秀传统农耕、游牧文化创新性发展。
(二十三)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深化“六无”平安村建设。强化“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大力推进“慧眼工程”。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信息化排查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处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开展乡村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全面防范、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常态化治理。抓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二十四)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力度。将农村“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保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提升敬老院照护服务能力,完善县(市)、乡(镇)和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为老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与帮扶制度,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五、以农业农村改革为支撑,激发农牧业发展新动能
(二十五)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和继承等权能实现形式。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推进《阿坝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立法工作。实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各县(市)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基本消除经营性资产为零的村。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总结推广股份合作自主经营、资源合作联合发展、资金入股借力发展、租赁经营稳健发展、托管代理服务发展、扶贫资产经营发展、盘活撤并村闲置资产、“三权分置”所有权分红、共建“飞地”抱团发展等发展模式。接续推动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风险“防火墙”,县(市)和乡(镇)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的监控和提示。
(二十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改革。完善宅基地基层管理体系。继续推广应用阿坝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支持供销社开展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十七)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确保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70亿元。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再贷款资金优先满足涉农领域资金需求;督促金融机构加大信用类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信用贷款产品,减轻企业经营财务成本;引导银行保险业机构围绕“6+N”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资源投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巩固拓展支付服务全覆盖成果,不断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点提质增效。加强信息聚合共享。加大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和流转交易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格经营信息、涉农补助、林权登记、涉旅行业经营主体经营信息等信息互通共享,为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提供支撑。
(二十八)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聚焦本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作物品种老化、土地肥力退化、牦牛近亲繁殖等制约农牧产业转型升级的全局性重大课题,积极开展专项科技攻关,优良地方品种选育,大力引进新品种,确保农牧业持续稳定生产。加强农技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突出重点产业区域和重点科技需求,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加大科技成果集成示范与推广力度,着力增强农牧业发展后劲。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积极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
(二十九)加大乡村振兴投资促进。激励县(市)按照产业规划和有关规定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建立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大力推进现代农牧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招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涉农企业负担。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对接、服务和保护机制,帮助市场主体协调落实相关要素保障和政策扶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乡村政务服务,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建立县(市)、乡(镇)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度。支持建设村企合作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
(三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素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发挥中央、省、州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设立县(市)级乡村振兴基金。做好乡村振兴领域入库项目工作。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推进资金安排和预算绩效结果挂钩。新编县(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全面落实《阿坝州乡村振兴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六、以强化组织为重点,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一)压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建立州级领导分工联系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重点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各级各有关部门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县(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推进乡村振兴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完善县(市)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聚合力量、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新任职县(市)、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乡村振兴专题培训。
(三十二)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推进县(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规范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制度机制,确保能够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职责。
(三十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市)级党委抓乡促村,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一定两议三公开”。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组织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指导各地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做法,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
相关解读链接:阿坝州农业农村局政策解读:《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建设生态美丽和谐幸福富裕小康家园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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