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共十一章66条),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阿坝州完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州级立法。
一、立法背景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021年4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共十章74条),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共十一章71条),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阿坝州提前一年实现全面脱贫,累计完成10.34万名贫困人口脱贫、606个贫困村退出、13个县(市)摘帽,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成就,“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方式,将促进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方针、原则、内容、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固定下来,凝聚全州社会共识,动员全州社会各界力量,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科学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突出亮点
本《条例》共十一章66条,亮点主要是体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促进对象是谁?二是明确了如何促进?三是明确了怎样扶持乡村振兴?四是明确了如何保障成果?
(一)明确了促进对象是谁?
促进对象也就是乡村振兴谁负责任?在本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明确了乡村振兴谁负责任:一是乡村振兴实行州负总责、县(市)乡(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自治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二)明确了如何促进?
“如何促进”是本《条例》的核心内容,由第二章到第八章共7个章节47条内容重点呈现。一是规划布局方面3条。主要强调了编制自治州、县(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乡(镇)乡村振兴规划或者实施方案和编制村级规划或者实施方案。二是产业发展方面13条。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原则、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耕地保护、集体经济发展、小农户发展、农技推广、品牌培育、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盘活农村资源等内容。三是人才支撑方面6条。主要包括培养乡村本土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村干部队伍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干部配备等内容。四是文化传承方面6条。主要包括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文化保护、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文化队伍建设等内容。五是生态保护方面7条。主要包括建设方针、生态修复、乡村风貌、农村住房规划和管理、绿色生产生活等内容。六是乡村治理方面5条。主要包括领导体系、组织建设、干部建设、村民自治、法制宣传、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内容。七是城乡融合方面7条。包括乡村教育、乡村医疗、社保医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户籍制度改革、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等内容。
(三)明确了怎样扶持乡村振兴?
本条例第九章第五十四条到第六十条共7条具体措施,包括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采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合理保障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鼓励金融资源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安排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四)明确了如何保障成果?
那就是监督检查,在本条例第十章第六十一条到第六十五条共5条具体措施中重点阐释,主要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监督制度、举报制度、评估制度、问责制度。
三、贯彻落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阿坝州将“高质有效”推进《条例》深入贯彻落实。
一是牢牢把握“三农”工作正确方向。从讲政治高度看“三农”、抓“三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擘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的历史地位、目标任务、方向路径和着力重点,深刻领会建设农业强省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科学谋划和推进“三农”工作,加快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步伐,以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现代化新阿坝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宣传贯彻。把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放大《条例》的宣传贯彻效应,提高群众知晓度,更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展农村事业、加快乡村振兴进程。
三是立足实际抓好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推进“高原粮仓”建设,抓好粮食安全头等大事。扎实做好“六个培育”,构建“6+N”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加快补齐农牧区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牧区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健全“一核三治”乡村治理机制,加强乡村综合治理。
四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定落实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全面提升各级抓“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秘书科、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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