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至15日,由人大农委主要负责人、州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局长、分管领导和主要骨干一行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在州人大法工委主任刘峰率领下,先后深入成都市、德阳、广元、自贡等地实地调研学习,并到省农业农村厅汇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法的立法工作和征求意见。
调研组先后来到成都市崇州市道明镇竹艺村、金堂县三合碑社区、淮口街道、德阳三水镇友谊村、红伏村,广元利州区龙潭乡及自贡詹井村、富顺等地调研乡村振兴和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企业”在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合作发展等情况。
调研组认为,此次立法调研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两部《条例》从阿坝州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运行等方面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制定,使阿坝州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寄托了阿坝州上下团结一心、扎实推进“三农”重点工作建设,共建幸福美好“三家园”梦想。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独特功能,从法律制度上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法规科、秘书科、农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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