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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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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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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制定印发。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全州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7方面21条。

一)强化财税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和创业税收优惠2条措施。

一是继续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为激励各县(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继续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根据《阿坝州高质量发展激励奖补办法》(阿委办发〔2023〕21号)文件,选择产业增加值增速、重点项目推进等11项高质量发展指标进行考核,筹集资金3650万元,奖励激励2024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排名靠后且贡献率下降10%以上的县(市)按要求上解资金,激发县(市)干事创业热情,奋力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顶格实施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助力稳定全州就业创业形式,顶格实施现行针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上限24000元,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主要包括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激励、加大民间投资引导激励、促进工业和技术改造4条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为切实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谋划水平,积极抓抢各类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支持县(市)提升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州级安排2000万元,对县(市)纳入上级(中央、省)和州项目规划的单个项目,每年分别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工作经费;州级安排1000万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争取、项目执行等因素测算,对综合排名前6位的县(市),给予定向激励,支持项目谋划重心适度前移,鼓励开展项目调查、谋划研究和储备等超前工作。

二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激励。为切实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继续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激励政策。对2024年投资额总量目标完成较好、全州贡献率较高等综合排名前五个县(市),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给予第一名2.5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5分、第四名1分、第五名0.5分的总分加分。优化调整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激励增长较好的县(市)多拉快跑、多作贡献,督促增长滞缓的县(市)缩小差距、迎头赶上。推动各县(市)高质高效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国家政策已到位即可向上申报、资金已下达即可开工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州上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民间投资引导激励。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活力。对2024年民间投资增速、占全州投资比重等综合排名前五个县(市),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给予第一名2.5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5分、第四名1分、第五名0.5分的总分加分。多渠道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优先支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四是促进工业和技术改造。为充分发挥工业和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经统计局提供入库统计及项目投资证明,各项建设手续齐备的新开工或竣工的工业和技术改造单个项目(含能源类)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加快消费恢复提振。主要包括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持续发放消费券、实施航线补贴、实施省外入州组团旅行社激励和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5条措施。

一是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为降低消费贷款融资成本,增加大宗商品消费,提振消费水平,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经营地在阿坝州的银行机构向阿坝州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贷款,且用途为在四川省内线下消费门店购置汽车、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州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采用借款主体自主申报、银行机构审核、主管部门复核并拨付资金的流程和管理方式,即:先贷款消费、后申请贴息。

二是持续发放消费券。为营造消费氛围,加大我州特色优势产品推广力度,增强消费者购买意愿,发放特色产品消费券。结合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大促消费政策,聚焦文旅、家电、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农特产品和汽车等行业,开展促消费活动。2024年,面向消费者分批次发放消费券4000万元,鼓励相关市场主体让利促销,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根据每批消费券发放核销情况,动态调整各平台发放金额和各种面值券数量,更加方便消费者用券。

三是继续实施航线补贴。为进一步拓展航空网络,提高航线通达性,继续实施航线补贴。支持市场化新开1-2条旅游航线,对2024年执飞成都=九寨、北京=九寨、杭州=九寨、成都=红原=拉萨的航班,按不超过5.5万元/航时给予航线保底补贴。

四是实施省外入州组团旅行社激励。为调动我州旅游市场主体招徕游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提升客源市场的开拓力度,助推我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省外入州组团旅游社激励。2024年度,通过航空运输(含直飞航班和联程中转航班),来州游览至少一个景区、驻留一晚以上的省外团队游客,对每月成功组织人数达到20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根据实际进港团队旅客人数,按50元/人给予奖励。

五是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为鼓励旅行社通过加大营销推广力度、优化旅游线路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积极拓展入境游市场,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对2024年度组织境外游客来我州游览至少一个景区、驻留两晚以上,且年度组织境外游客总数达5000人的旅行社,根据年度业绩排名,前三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四)推动外贸提质增效。主要包括实施外贸企业进口激励、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2条措施。

一是实施外贸企业进口激励。为持续扩大进口规模,优化进口结构,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实施进口激励政策。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新能源矿石、化工原材料、粮油等大宗商品和优质消费品的外贸企业,以及引进培育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照其经营状况、进口情况等指标综合考评并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为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防范收汇风险,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搭建州级中小微外贸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对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统保平台投保、保险费率不超过0.09%的,由州级财政据实全额补贴。

(五)减轻企业负担。主要包括实施地方法人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激励、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实施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3条措施。

一是实施地方法人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激励。为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支小惠商贷”和“助农振兴贷”。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的低于1年期LPR+40BP(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基点)的贷款,按其新发放贷款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动撬动支农支小贷款投放,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二是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为缓解企业“招工难”,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政策。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给予招工成本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500元提高至1000元。该政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县(市)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招工成本补贴可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稳岗扩岗政策同时享受,企业所获招工成本补贴的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三是实施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政策。为切实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培育产业发展,根据阿坝州规模以上绿色载能加工型企业电力消费情况,开展6-9个月零息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抵押借款,企业承担借款金额0.15%手续费,降低规模以上绿色载能加工型企业银行电子汇票承兑贴现成本。

(六)助力企业快速成长。主要包括加大“转企升规”激励力度、强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大贷款贴息力度3条措施。

一是加大“转企升规”激励力度。为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做好“转企升规”工作,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各县(市)及合作园区内的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在库时间满两年的,给予扶持补助10万元。一季度新建(新投产)规模以上企业,除享受年度正常的升规入统奖励外,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升级为限额以上的民营服务业、民营商贸企业,分别给予扶持补助10万元和5万元。首次升级为规模(限额)以上的民营商贸个体户,给予扶持补助2万元。个体工商户(含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公司制现代企业的,每户给予0.6万元的补助。

二是强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为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首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最高补助30万元;首次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最高补助15万元;复核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每户补助2万元。

三是加大贷款贴息力度。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阿坝州境内注册或入驻飞地园区,并纳入阿坝州税收分成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阿坝州产业发展规划的规模以上加工型工业企业,其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技术改造的,将给予贴息补助。单笔贷款贴息上限为100万元,同一笔贷款仅享受一次贴息;单户企业年度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七)着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主要包括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发展壮大、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基地建设2条措施。

一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发展壮大。支持提升农产品、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道地药材的附加值,对红原牦牛产业加工园、阿坝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壤塘特色非遗产业园、若尔盖特色农产品加工园、九绵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松潘高原农特产业加工园、金川雪梨产业加工园和马尔康特色农产品加工园等8个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分别给予1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强化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基地建设。为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强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对2024年入选“三品一标”基地的6个县,分别给予补助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涉藏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州建设。

三、特色亮点

《政策措施》是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以下特点亮点:

一是接续发力。在全面梳理我州已出台稳增长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实际,效果好的政策继续实施,新的政策接续跟上,推动新老政策协同发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能。

二是阶段特性。立足项目投资有效扩大、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企业减负提优等阶段性特征,实施更有效的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大加码、刺激引导,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三是精准有效。针对我州当前经济发展形式,聚焦扩大有效投资、恢复提振消费等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注重绩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指向性。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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