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四川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大力推动民族事务及民族自治地方相关法规的调整完善。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制定出台《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制定出台《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等特色鲜明的单行条例11件;及时调整完善,修订单行条例7件,废止单行条例4件。
三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指导。指导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中医药保护条例》,对包括彝医药、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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