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州落实到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731万元。
结合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经与州财政局共同商议,分配如下:马尔康274万元、金川县373万元、小金县677万元、阿坝县693万元、若尔盖县279万元、红原县368万元、壤塘县411万元、汶川县664万元、理县371万元、茂县279万元、松潘县679万元、九寨沟县276万元、黑水县387万元。。
为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我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州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公众如有建议、意见或需要反映情况的,请拨打公示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7--2827805
联系人:杨宇慧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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