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过向省积极争取,我州落实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7万元。
结合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经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共同研究,分配如下:马尔康(市)24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1个)、小金县25万元(传统手工业发展试点1个)、理县24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1个)、茂县25万元(传统手工业发展试点1个)、九寨沟县49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及传统手工业发展试点各1个)。
为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我州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州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公众如有建议、意见或需要反映情况的,请拨打公示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7--2827805
联系人:陈丹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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