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志)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关于下达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的通知》(川财预〔2023〕45号)下达我州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4000万元,重点用于实施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
此批项目实施地涉及若尔盖、红原、汶川、理县、松潘、九寨沟、黑水7县的8个村,于2022年由四川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和乡村振兴局组织发改、财政、住建、中医药科学院等单位专家评审确定,每个项目补助1000万元,今年到位补助资金4000万元。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化、实体化、系统化建设,拓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载体,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此批项目计划20个月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将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促进1802户、6534名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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