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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阿坝州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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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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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马尔康达尔玛街63号;邮编:624000;联系电话:0837-2823432)。
  一、概述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与宗教事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州民宗委党组、委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郎卡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民宗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丹担任。明确了办公室为具体责任科室,落实了各科室的信息公开职责,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在对原有网站管理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委办公室总体负责,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明确网站各栏目的负责处室和单位,信息上传、网站建设等由网管中心负责,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三是强化载体建设。依据《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切实遵守《保密法》等保密规定,严格公布内容的审核程序,对委内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四是优化服务方式。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增加《阿坝日报》、阿坝电视台、微信等公开渠道,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本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7条,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128条(其中:主动公开概况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信息110条、重要会议信息2条、公示公告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继续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深入挖掘信息资源,认真进行梳理提炼,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两项资金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族文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信息、办事指南和廉政建设等情况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加强管理,主动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有: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中国.阿坝州”网站、阿坝日报、阿坝州电视台、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等媒体以及“阿坝州两资办”微信平台,本部门还在州政务中心设置查询窗口、公开栏等保障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未发生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三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还要进一步改进,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委在2017年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众性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完善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2017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侯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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