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7年老龄工作要点
2017年,全州老龄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州民政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上级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州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要求。
3.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全国、省老龄办,省、州民政部门的重要决策部署,确保不打折扣。
二、因地制宜,积极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4.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探索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在巩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集中供养三种养老模式基础上,利用我州自然资源优势,吸引民间资本和资金兴办康养一体的新型养老机构。积极争取“十三五”藏区专项规划,加大对我州养老产业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产业,推动老龄产业加快发展。
三、建设法治老龄,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水平
5.编制阿坝州“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并抓好实施。
6.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加强老年维权组织建设,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7.畅通老年人信访渠道,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老年人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
四、落实惠老政策,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
8.全面、及时、安全执行我州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制度;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提高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
9.制定完善并实施《阿坝州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确保老年人优待规定落到实处。
10.争取相关保险机构支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高老年社会综合保障水平。
11.加强与住建、残联等部门的协调,指导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
五、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12.继续加大基层老协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协会建设资金,鼓励基层老协探索开展老年教育、服务农村老人和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协会负责人和骨干分子培训,推进老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协作用,拓展协会功能,发挥老年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与民政文化传承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农村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13.继续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协创建活动,积极申报省级示范性基层老协,认定一批州级村(社区)示范老协。
六、加强老龄宣传,营造老龄工作良好氛围
14.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州情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重大主题、老龄工作典型人物、孝亲敬老先进事迹、老龄工作经验做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老年教育,丰富文体活动,努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15.贯彻落实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建设,促进老年大学(学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学校)作用,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搭建平台,为健康老龄化服务。加强区域老年文化交流学习,推动老年教育全面发展。部署和指导各县在“敬老月”等重大节日期间,依托各级老协、老年大学、老年群众文化组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农村、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八、深入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6.围绕老龄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针对老龄工作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和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老龄问题提供依据。
九、开展敬老模范县、乡(镇)创建,提升老龄工作水平
17.按照省老龄办要求和我州《关于开展第五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乡(镇)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9年)》部署,开展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和我州第五轮敬老模范乡(镇)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十、整合力量,加强老龄综合能力建设
18.建立老龄工作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
19.加强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与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联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老龄工作,推动其制定出台涉老政策,加强已有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和整体融合,形成政策合力。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新闻媒体、老年人社会组织的联系,畅通工作脉络,形成老龄工作合力。
20.继续将各县(市)老龄工作纳入全州民政系统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