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关注民生,努力为民解困,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管理“四大体系”建设,民政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提升,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提升。一是目标完成情况。全力做好查灾核灾、灾情报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认真做好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演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九寨沟县南坪镇和平社区、汶川县威州镇南桥社区、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社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制定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培训灾害信息员500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不断完善救灾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准确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重大紧急情况急事急报、特事特报、要事先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全力做好救灾工作。今年来,我州大面积遭受雪灾、洪涝泥石流、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州22.2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7人、伤病6人。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查灾核灾,报送灾情信息,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490人,其中集中安置908人,分散安置2582人;因灾死亡大牲畜9251头,因灾死亡羊7796只,倒塌农房330间,倒塌损农房户81户,严重损坏农房1599间,严重损坏农房户数750户,一般损坏农房1358户4962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19364.68公顷,成灾面积15166.04公顷,绝收面积7602.94公顷,草场受灾面积2238.15公顷,毁坏耕地面积98.73公顷;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1179.55万元,其中农业损失38078.399万元,工矿企业损失4910.79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6201.59万元,公益设施损失6174.3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5814.048万元,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灾后,民政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共发放救灾资金3731万元、帐篷483顶、棉被2615床、衣裤342套及其他生活物资若干,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三是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强化汛期值守,坚持汛期24小时值守制;加强灾情信息报送,2015年报送灾情信息39次,续报150多次,上半年全省灾情信息报送报告工作我州位列全省第一,灾情信息报送规范及时;积极构建民政救灾物资储备网点,目前,全州已建成州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3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49个的基础上,完成马尔康县、茂县、汶川县、黑水县等4个县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达82个,救灾物资投送能力不断改善;全力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制定了《2015年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实施方案》,向各县下拨冬春御寒物资棉被6800床、棉大衣1600床、棉衣裤1800套、棉鞋800双、电热毯800床;加大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处置能力督查力度,完成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二)民生保障持续增强。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年共清退城乡低保10642户、19849人,按程序新增2703户、3977人。截止12月,全州纳入城市低保24901户、4988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2999.9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215.3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8%;纳入农村低保65676户、141263人,发放农村低保18112.1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01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6%。全州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7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190元。强化医疗救助,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15832人次,累计救助支出5052.56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3864人次、支出3977.31万元,资助参保参合101968人次、支出1075.26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救助比例达68%,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全力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规范管理,全州纳入农村五保供养9001人(其中:分散供养5341人,集中供养3660人),分散供养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41%;完成小金县夹金山敬老院农村区域性养老试点工作,建成床位24张;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新增床位165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1300张,儿童福利院床位350张),目前小金、马尔康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全州各级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464.32万元(其中中、省临时救助资金202万元,州级14.7万元,各县筹集247.32万元),用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因灾、子女就学或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性、突发性困难。截止12月,全州共为3314人(次)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发放临时救助金383.66万元。二是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进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为全州294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出台了《宗教界教职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全年,为60周岁以上困难僧尼和80周岁以上高龄僧尼1798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力实施好“福利机构质量管理年”提升活动,全面完成新增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位550张。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狠抓福利救助机构安全生产,对州社会(儿童)福利院、州救助管理站以及全州36个(包括卧龙特区1个)福利救助机构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扎实开展孤儿救助工作,目前全州有孤儿490人,其中集中供养124人,年初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22.71万元,全面落实集中供养孤儿1130元∕月∕人,社会散居孤儿678元∕月∕人。慈善善款募集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接受捐赠资金收入277.9025万元,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全年预计实现福彩销售收入6500余万元。三是社会事务快速推进。殡葬改革继续深化,为马尔康、金川、红原、松潘下达殡葬管理单位修缮及设备设施购置经费165万元;婚姻登记不断加强,全年发放结婚证7000余对,离婚证500对,办理收养9个,登记合格率均为100%,全州婚姻登记点实现婚姻联网登记; 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年初下达2015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279万元,全力开展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工作。四是民生工程建设有力。严格按照“十大”民生工程建设要求,新增维修改造城镇养老床位550张,每张床位配套资金0.5万元;新增维修改造农村养老床位1300张,每张床位配套资金0.3万元;新增城乡日间照料中心72个,为294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理县杂谷脑镇城关社区被评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开通“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汶川、茂县、理县、九寨沟、小金等县共2000余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参与养老信息平台服务。
(三)优抚安置全面落实。一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加大优抚政策落实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年共发放优抚补助资金1970.857万元,下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01.78万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全州优抚政策公开面达100%。积极指导各县完成伤残人民警察证和新评残申报工作,全年换证、补证42人,新评残3人,完成残疾等级评定上报材料合格率达100%,换发率100%。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今年批准烈士1人(2014年上报),上报评烈士1人(待批准)。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日和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走访慰问烈士遗属151人,发放慰问金8.46万余元;下拨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60万元,完成金川、红原、茂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督促红原、小金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全州57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69.98万元。二是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全州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321.78万元,全州双拥氛围浓郁。完成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创建工作,马尔康、汶川、红原、九寨沟等4县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县”,金川、黑水、茂县、阿坝、壤塘、若尔盖、理县等7县获“四川省双拥先进县”表彰。三是退役士兵安置扎实有力。扎实做好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全面整理退伍军人档案。全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39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460.2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9人,按新、老政策安置工作20人,完成岗位安置20人,岗位安置率达100%。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培训退役士兵70人,参训退役士兵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获取率100%,就业率达到100%。四是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认真做好2015年度军休人员安置去向审定和接收安置工作,全年接收退休干部8人,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计划的100%。落实兑现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全年按政策调整2次军休干部的年定期增资、军龄工资、退休费及津贴补贴标准,下拨军休经费2203万元,其中:军休人员经费1897万元、军休管理服务经费306万元。认真做好军休干部职工接访处理工作,全面完成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信息系统的录入,军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另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走访慰问失散红军、红军配偶、红军烈属等34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7.4万元,并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完成2309人优抚对象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烈士褒扬(优抚事业单位)系统数据信息完善率均达100%;全州涉军维稳工作全面开展,全年无涉军人员赴省进京群访集访。
(四)社会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以县为单位建立乡镇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强化村级民主监督,督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加大提案议案办理和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完成四川省民政数字信息平台中51个城镇社区和259个农村社区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每人每月达到240元,兑现补助资金1730万元,提标兑付工作全面完成,全州6066名离任村干部收益。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召开全州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现场会,今年,红原县瓦切镇日干村、茂县凤仪镇雪花井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理县古尔沟镇丘地村、汶川县威州镇阳光社区被命名为“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邓家村等28个村(社区)被命名为阿坝州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马尔康县卓克基镇西索村等34个村被州政府命名为201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金川县金川镇社区等6个社区被州政府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村(社区)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二是民间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依法登记社会组织,不断简化申请登记程序,全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6个,变更登记23个,注销登记16个,撤销登记2个。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截至12月,年检社会组织539 个(其中社会团体5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2个),年检率达99%,完成目标任务的104%。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小金库”治理和规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事项,截至12月,共清理行政权力67项,其中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三是区划地名。慎重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小金县达维乡、壤塘县中壤塘乡、若尔盖县辖曼乡、茂县富顺乡撤乡设镇申报材料审查、上报及马尔康县沙尔宗乡撤乡设镇申报材料审查工作,金川县撤销勒乌乡、金川镇并入勒乌镇,理县桃坪乡撤乡设镇已获省政府批准,马尔康县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同意。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地名清理,推进标准化管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推进有序。坚持依法管理行政区划界线,有序推进界线联检,圆满完成2015年小丹线、小康线、大汶线、崇汶线、都汶线5条市州间和汶理线、马红线、黑红线、松若线、阿若线、松红线6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不断加快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应急体系建设。
(五)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惠老政策,将全州294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分解到各县,及时按标准为全州12285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64.24万元。举办老龄业务培训,老龄工作者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认真开展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乡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省级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元旦、春节、敬老月期间,为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人及抗战老兵家庭1858人,发放慰问金25.23万元,免费为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000余本。推进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协会建设,建成县乡镇村老年活动心(室)195个,较去年同比增长156.58%,建立州县乡镇村老年协会149个,较去年同比增长35.45%。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深入推进老年教育,老年人社会参与面不断拓宽;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尊老敬老爱老氛围浓厚;加强老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九寨沟县老年人优待政策执行的思考》获得优秀成果奖,阿坝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得2015年度老龄政策调研优秀组织奖。
另外,机关内部管理,机关效能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人事社工、纪检监察、计划财务、档案管理、民政信访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5年工作情况,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差距和不足。一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实施难度大,推进较慢。如:民族地区集中供养全覆盖项目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进2014年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按每张床位房屋建筑面积为45.4㎡进行测算,我州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地域差别情况,砖混结构建筑财政评审价格最低在1500-2000元之间,单张床位造价最低在7.3万元,目前省级按照每张3.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剩余资金由州、县自筹,加之州、县财政拮据,工程进度滞后。三是医疗救助推进难度增大。因我州医疗救助资金基本来源于上级拨款,近两年,随着上级下达我州医疗救助资金量的减少,申请救助人员量的不断增长,州、县财政无力投入较大资金开展医疗救助工作,造成医疗救助资金严重不足,影响全州医疗救助工作推进。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一轮脱贫攻坚计划的关键年,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本着“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新篇章。
一是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方面:积极做好减灾、备灾工作,灾情发生后认真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送灾情;进一步完善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快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2015年的基础上,在全州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3个并完成各项申报工作,继续强化13个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和82个乡镇储备点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和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工作;组织灾害信息员500名培训1次,加强灾情报送管理工作,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得到有效应对;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灾情,并妥善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应急救助、灾害评估、农房重建和灾后救助工作;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做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受灾人员需救助台账、已救助发放台账),签字盖章(或手印),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社会救助方面: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工作,结合省发布的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全州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2016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预计达到26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预计达到150元。抓好民生社会保障项目,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目标,认真分析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全覆盖”项目推进,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增强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严格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全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规范管理。强化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督促各县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等级达标试行标准》,加强敬老院建设,积极引导敬老院开展院办经济。
三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方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省州要求,将重点搞好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集中供养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搞好福利机构质量提升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争取新增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全州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孤儿救助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民族地区“三无”对象和孤儿在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全覆盖工作。认真做好孤儿统计工作,及时确认孤儿身份并录入上报相关信息。同时督促指导全州13县福利中心及州社会(儿童)福利院工作,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督促相关县落实殡葬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民族地区殡葬条件,进一步推进惠民殡葬工程。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行全州婚姻登记实现联网登记,全面达到省厅工作要求。
四是双拥优抚安置方面:坚持把双拥优抚作为军政共建的打底工程,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融机构打卡直发。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烈士陵园维修改造。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继续抓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拥军慰问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五是民间组织及行政审批方面:继续大力推进“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分开,逐步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过多的问题。研究制订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健全社会组织机构、名称、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法人治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加强执法工作,完善监管手段。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的意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社会组织有序推出机制;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年检、社会评估,查处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
六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指导完成全州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村级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指导深入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实施落实的督察检查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依法厘清村(社区)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三社”互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建设。开展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暨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是区划地名方面: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牵头并配合完成了6条市州间界线和5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全力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力争各县在年内完成普查外业实地调查及总体普查任务的80%。严格慎重开展行政调整,做好审核工作。
另外,积极做好机关管理运行、效能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财务、人事社工、慈善福彩、纪检监察、民政信访等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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