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了改善孤儿生活条件,根据社会散居孤儿每月900元的保障标准,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
二是强化资格审查核实。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孤儿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死亡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孤儿基本生活申报表、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等归档材料,切实做到不错不漏,应保尽保。并以人为单位,一人一档,将所各项资料装订、归档、立卷。
三是加强孤儿救助金管理。成立了茂县民政局孤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小组,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并实现了专款专户、专人管理,有效保障了孤儿供养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超龄的人员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让每个符合条件孤儿都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茂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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