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国有林保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9〕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1〕34号)要求,现将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2022年度全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中)级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草业、野生动植物、湿地、木材采伐运输、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园林绿化、沙化及石漠化土地治理、水土保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机械等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双定向”职称评价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首位,突出品德标准、能力素质、业绩贡献。
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双定向”职称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阿州林草发〔2022〕207号)规定执行。
(一)在乡镇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从事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双定向”副高级职称。
(二)近五年内,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获得“先进共产党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获得州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等同等次的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双定向”副高级职称。
(三)被组织抽调到扶贫攻坚或乡村振兴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四)党风廉政条件。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申报人一般应符合相应学历要求,所学专业属林业和草原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
在基层一线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且仍在基层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双定向”中级职称或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以上的现仍在从事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双定向”高级职称,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申报审核方式及程序
本次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单位同意推荐后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业绩成果、实际贡献、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原则上应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不低于80%),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按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1〕21号)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人社厅官网(四川省专家人才服务)或阿坝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0:11000/login ) ,按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部门审核
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域内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初审工作,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签署审核意见。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域内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复审工作,重点复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签署复核意见。
州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职称纸质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两部分,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等,按照《2022年度“双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执行。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包括所有网上申报信息。网上申报信息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按照《2022年度“双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要求装订成1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定向评价)》1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定向评价)》一律使用标准表式,用A4纸双面打印胶订成册,除按“填报说明”执行外,作如下要求:
(1)“封面”及表内各项的各个栏目须全填,不留空白,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须填写“无”。
(2)“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要连贯,不能间断。
(3)“年度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须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填写日期和加盖公章。“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填写申报人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应注明“已制定推荐方案,经民主测评和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公示期为:2022年X月X日- X月X日,符合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专业一定要具体到所从事的工作,不能填林业或者是草业,具体到细化专业,资格证书上面要填,跟之后的职称评审有关,申报专业要和从事岗位一致。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材料逐项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和负责,须在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确认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聘任证书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一份(2002年及以后须交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册》上需施教机构加盖公章。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年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的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剩余的继续教育培训里面必须要有专业培训。各县(市)林草局的继续教育验印由县(市)人社局负责,州属企业局的验印到州林草局人事科负责;各管理局的继续教育验印由本单位负责。
5.近5年年度考核表(须从档案数字化系统里面打印)复印件。
6.本人申请和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要求为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本人签名盖手印。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培训经历,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8.公示材料1份。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以业绩为主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纪委出具。
10.《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签字,不得代签。
11.业绩材料(要有相应的辅助材料)。近五年以来本人的主要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应提供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复印件。获奖、专利等应提供证书及复印件。每个人都需填写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职称申报情况表(附件6),单独装订。
12.非参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13.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函。
14.《2022年度申报评审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双定向”职称资格花名册》1份,并附电子版。
15.按照规定,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请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用人单位须将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公开公示后的情况形成报告,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双签字与评审材料一同报送(材料分开装订),无用人单位“五公开”报告或不符合“五公开”制度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特别注意:(1)岗位情况里面需要写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目前单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此条主要针对事业申报人员,对企业申报人员无此要求)。(2)申报材料里面需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继续教育情况、奖励和每个业绩里面承担的角色写清楚;(3)要写明民主推荐情况、测评结果、公示期、公示结果等;(4)乡镇一线人员需要单独公示,公示时需明确该人员为乡镇一线人员。
16.其他证明材料。
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双定向”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客观反映申报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所有复印材料审查单位审查人必须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9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地址:马尔康市美谷街201号。联系电话:0837-2822342。
(四)纸质材料由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林草局统一报送,凡个人报送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材料不按通知顺序规范装订、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审查部门鲜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审材料中的《一览表》和花名册由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各县(市)林草局汇总上报,总表加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人社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他附件材料合装。装订时以《2022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定向评价)》为封面,将3-13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以聘任时间计算,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计算,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及时取回原件材料袋和评审表。
(四)州人社部门核定的“双定向”高级岗位评审范围原则上限于本单位常设高级岗位无空缺或本单位无法设置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双定向”高级职称后按现行岗位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核定的“双定向”高级岗位;单位常设高(中)级岗位有空缺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本单位岗位空缺内开展推荐评审“双定向”职称,取得“双定向”高(中)级职称的人员按现行岗位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单位常设高(中)级岗位上。
(五)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评审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中级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含答辩费60元/人);高级评审费320元/人(含答辩费8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咨询电话:15928513579 (技术问题解答)
0837-2822342 (政策问题解答)
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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