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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州林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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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属各林业企、事业单位,各县(市)环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做好2017年度我州林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今年林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州林业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州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林业、绿化、园艺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意见》(阿州职改〔2012〕10号)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州属企事业单位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县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因无法组织初评专家组的可具备手续后交州中评委评审。
    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受单位所有制性质和本人就业形式限制,均可申报评审林业专业技术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申报范围。
   二、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送评要求
   (一)送评林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备条件和相关材料
    1. 符合相应学历要求,所学专业属林业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
    2. 凡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应当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人进行以业绩为主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姓名、学历真实情况、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聘任情况及聘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在服务对象中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情况、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所申请评审的资格是否与本工作岗位一致等情况。
    4.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须附其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非参公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送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条件
    凡符合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送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全日制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申报初定技术员。
    2.中专毕业,技术员岗位聘任满4 年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
    3. 全日制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申报初定助理工程师。
    4.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申报初定助理工程师。
   (三)送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条件
    1.根据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办法〔2012〕12)号)以及《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得少于12天或80学时的要求,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总天数或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2.凡符合必备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送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者(含试用期),可申报初定工程师。
    (2)大专以上学历,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者,可申报工程师评审。
    (3)虽未达到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破格推荐条件的人员。
    所有申报人员聘任期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评审材料是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凡属虚假评审材料一经查实,三年不得报送评审职称,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个人在申报时,须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单位审核人应签订对申报人的岗位、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诺的承诺书。县属人员向州中评委申报初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需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市)职改办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审验章,经初审合格的,由各县(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
   (一)申报评审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和单位推荐公示结果、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二)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期间的主要业务成果(业绩或论文)、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林业专业技术业务业绩需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及单位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且与评审表填列内容一致。
    (7)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备案的任现职以来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任现职期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和单位推荐公示结果、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装,并按以上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附件1)2份(1份贴于档案袋外、1份装于档案袋)。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外,其他材料必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每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任职资格审批表、信息表、个人业绩等评审材料同时报电子文本,职称评审后只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所有证书原件只供审查用,即审即退,报送人员妥善保管,责任自负。
   四、材料的报送和要求
    ﹙一﹚所有评审材料务于2017年8月31日前送到州林业局科教产业科。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材料不按通知顺序规范装订、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审查部门鲜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三﹚根据阿州职改办〔2006〕10号文件规定:初级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评审费20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及要求
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及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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