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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林长令3号

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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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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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阿坝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各级林(草)长要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要求,现就加强阿坝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政治高度、人文厚度、生态维度深刻认识古树名木具有的历史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充分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切实把古树名木保护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健全体系,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保护管理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阿坝州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保护原则结合权属情况、村级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每株古树名木都落实具体管护单位和林(草)长担任保护责任人,负责日常养护、专业养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州、县(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以及文物、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强化跨地区、跨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

三、完善措施,科学保护。加强新增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和在册古树名木现状巡查,及时更新古树名木资源信息,全面规范挂牌,严格行政审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到人,每年签定责任书按照一树一策原则,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防破坏工作措施。充实古树名木保护专家人才库,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保护,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切实提高保护成效。对古树名木移栽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管理。

四、创新模式,多元投入。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引导,搭建平台,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捐认养等活动。创新林长+”等模式,探索推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构建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新机制。深入挖掘古树名木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古树名木公园。积极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社会化水平。全方位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形成多元化资金支持长效工作机制。

五、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开展古树名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建设项目实行避让古树名木原则,并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群众民间祈福行为,切实消除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安全隐患。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弘扬古树名木文化,组织古树名木评选,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评比表扬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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