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林草行政执法编制少、乡镇无林草执法权等问题,阿坝州小金县结合林长制改革,积极探索基层林草行政执法试点,将涉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的11项县级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构建县乡联合执法新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执法责任。成立由县林长任组长,分管公安、司法、林草的县副林长为副组长,县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林长为成员的违规野外用火联合执法领导机构,明确各自主体责任,统筹推动联合执法。县林长办将违规野外用火执法相关工作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县公安、林草等部门联合制定林草涉火案件同步上案、行刑衔接等制度,构建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联合办案模式、联合督办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衔接。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45岁以下干部学习行政执法知识并于3年内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确保部门、乡镇配备足够的行政执法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40人部门干部、280人乡镇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在此基础上,小金县组建了104人的赋权乡镇林草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推进工作。其中:县林草局组建9人法制审核小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5人行政执法指导组,各乡镇落实行政执法人员90人。
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执法效率。县林草局结合赋权乡镇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行政权力下放事项清单,做到乡镇行政执法无缝衔接,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文书填写和规范执法流程等业务培训。村级“一长三员”在巡林工作中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线索向乡镇林长办报送,乡镇林长办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及保护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处置工作,必要时向县林草局和相关部门请求协助支持,大幅缩短案件取证、处置、移送时间。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23起,其中乡镇赋权后独立查处5起,县林草局主导、县公安局及乡镇配合查处案件7起,县公安局主导、县林草局及乡镇配合查处案件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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