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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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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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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推动我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我州积极研究制定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州企业科技创新实际需求情况,州科技局经认真研究,牵头起草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七个章节组成。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研发投入等概念、补助的方式以及级相关部门分工;第二章明确了暂行办法补助对象及条件;第三章明确了补助计算依据及标准;第四、五章明确了申报受理程序及申报材料规范;第六章明确了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第七章为附则。

三、关于补助对象及条件

)在阿坝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研发经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之日止已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享受了税前加计扣除,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我研发经费统计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阿坝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

责任编辑: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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