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一、《办法》的制定目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部分。而且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历史都证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有先天的优势。因此政府设立引导性的财政专项资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促进阿坝州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办法》的修订起草背景与过程
旧的《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对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引导社会资金创新投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国家和省均于去前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了便于工作衔接,我州的《创新资金管理办法》部分内容需要相应调整。二是从《创新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近10年的实践来看,部分内容已无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三是从全国各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来看,我州的创新资金运作和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阿坝州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对创新资金工作做了详尽的规定。《办法》对创新资金设立的目的、创新资金支持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创新资金的适用范围、对项目评审、立项与资金拨付作了规定。为保证创新资金的规范使用提供了保证。
(一)何种项目可以申报阿坝州创新资金?
阿坝州创新资金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发活动,取得了有助于解决企业经济发展的技术成果,对其取得技术成果给予相应补助。
(二)申请阿坝州创新资金奖励性后补助的技术成果应满足什么条件?'
1.符合国家、省及我州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国家、省及我州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对解决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产业技术问题等发挥关键作用;
2.属于申请企业的原创成果或产学研合作成果,知识产权清晰,研发记录完备;
3.产品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4.未得到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三)阿坝州创新资金的支持方式有哪些?标准是多少?
阿坝州创新资金的奖励性后补助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予以支持:
1.无偿资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不超过研发支出5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确定。
2.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中试熟化予以支持。贷款贴息金额根据中小企业已经取得用于实施中试熟化或放大试验的银行贷款规模和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医药类项目可延长至三年),贴息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四)申请阿坝州创新资金奖励性后补助的企业应满足什么条件?
1.在阿坝州内注册,在阿坝州缴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五)同一企业有多个项目符合条件,能否同时申报?
不能,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六)企业如何申报阿坝州创新资金?
企业根据通告及申报指南要求向注册地县(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由县(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严格组织项目筛选、核实、报送工作,确保申报程序规范、信息真实、项目合规。申报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县市科知局或州科知局高新科。
(七)立项后资金如何拨付?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有何要求?
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阿坝州财政局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经核定拨付的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八)对在申报阿坝州创新资金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重复申报立项、以不当方式唆使用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骗取财政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措施,并将信用记录作为今后遴选阿坝州创新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依据;已经获得后补助经费的,应当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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