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教发〔2018〕9号
阿坝州教育局
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川委办[2017]35号关于印发<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35号)、《中共阿坝州委宣传部关于制定<阿坝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高我州学生文化自信,结合我州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力争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把握导向、立足学术、着眼传承,以构建传承发展体系为主线,以落实我州传统文化为抓手,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因子藏羌元素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为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
我州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藏羌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同时要做好优秀藏羌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到2020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弘扬中国精神、体现阿坝州特色的文化教育方式更加丰富,师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深入学生、教师的内心。
三、具体目标
藏羌文化进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藏羌语言、服饰、羌绣、唐卡、藏戏、节日、民间故事、建筑、文物古迹、民间技艺、民俗风情等。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一)学龄前藏族、羌族儿童能说20句以上藏语或羌语日常用语。
(二)小学阶段的藏族、羌族学生能说50句以上藏语、羌语日常用语,并了解一定藏族、羌族文化的知识,能唱跳3-5首藏族、羌族歌舞。
(三)中学阶段藏族、羌族学生能说100句以上藏语、羌语常用语,基本了解或掌握藏族、羌文化的相关内容,能唱跳5-10首藏族、羌族歌舞。
四、基本原则与方法
藏羌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形式应多种多样,要不断创新传承和保护的活动载体,丰富活动的内容,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要坚持藏羌文化与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相结合;要坚持做到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藏羌文化的学习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文化技艺的学习与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兴趣爱好相结合;藏羌文化的元素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藏族、羌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与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和艺术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学生传承和保护藏羌文化。
五、教育内容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5年修订)》要求,在德育课、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开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一)藏羌文化进校园课时与活动安排
小学、初中每周安排一课时进行藏羌文化教学,藏羌文化课程必须上课表,进课堂,所需课时在地方课程中安排。各学校可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设定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县(市)教育局应主动联系团县委,共同开展藏羌文化活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留守儿童之家,应坚持每月开展活动一次以上,且全年累计不少于八次。
(二)融入课程,做好藏羌文化传承
为提高民族认同感,传承民族文化,深入推进56种编译读物的使用;继续实施乡土教材进校园活动,按时开展《沃布基的故事》、《云上的家园》、《夏嘉莫查瓦绒的小洛让的故事》、《我的草原我的家》优质课大赛,推进藏羌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持续深入。我州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图书资源,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中开足课时,采取灵活多样的使用方法,传承好我州藏羌文化。将我州传统民族音乐、藏羌服饰、藏羌舞蹈、藏戏、唐卡、羌绣等传统艺术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欣赏传统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作品,感受其中表达的情感和思想。将羌笛、口弦、曼陀铃等传统民乐,藏戏等传统戏曲,人物、山水、唐卡、花鸟等传统美术融入中小学艺术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传统艺术的精髓。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县(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的优势,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教育。有条件的县(市)和学校要组织开展传统藏羌音乐、藏羌舞蹈、藏羌戏曲、藏羌美术教育进校园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欣赏中华传统艺术的博大精深和艺术魅力。
(三)加强文化“游学”普及
充分利用我州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历史遗迹等,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主题。把我研学旅行活动内容的关键要素,使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在具体活动实施过程中。实施文明礼仪教育养成行动,加强国民礼仪教育,做好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推广。创新青少年文教融合社会实践示范项目,各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打造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阵地,支持中小学与公共文化机构、传承传习基地探索实践活动工作机制,举办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体的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
(四)加强校园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等,挖掘、整理和研究教育资源,发挥其独特的藏羌文化育人作用。深入开展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校园广播站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藏羌文化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打造校园文化。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藏戏、书法、武术、传统体育项目、藏医药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进校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阳光阅读·文轩杯”读书小明星大赛活动、“孝为先、善为上、和为贵、俭为美”活动、“悦读,在路上—书香阿坝”全民阅读活动,“知历史.明事理.爱家乡”—“口述历史进学校”活动,“藏羌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经典诵读书写、传统礼仪和技艺展演展览工作。
(五)加强校外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等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各县(市)教育局教研室要加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充分挖掘我州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面向一线教师开展相关文化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如:赛课、教研活动等形式全面提高教师文化传承水平。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成果系列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成果。鼓励优秀的羌绣、藏戏、唐卡等传统文化研究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中小学没有课特邀教师,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培训教学。鼓励民间艺人、公益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职业教育教学。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工作,特成立阿坝州教育局文化传承领导小组。
组 长:谭 可 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建松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李开海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柴继贵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龚智韬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州纪委十一纪检组组长
韩晓琳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玉芝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王树颖 州教育局党委成员、招办主任
成 员:扎西卓玛 州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罗 毅 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孙梅蜻 州教育局法规科科长
翟宗秀 州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窦远林 州教育局民教科科长
何秀芬 州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罗长平 州教育局师培科科长
潘 琴 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胡 华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胡 强 州教育局招办副主任
袁熙虔 州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化传承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督导检查各处室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应成立中华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藏羌文化进校园活动列入县教育局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各县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好县文广新局和团县委共同开展好羌族文化进校园活动。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县(市)、学校要成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室。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在中小学教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县级研修培训计划和校长素质提高计划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
州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每年的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县教育局在藏羌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中,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健全;活动方案制定是否完善;活动是否深入扎实开展;活动资料是否完整;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县教育局将重点考核学校藏羌族文化课程是否按要求开设;藏羌文化任课教师是否按要求制定了教学工作计划;是否按要求备课、上课;期末是否有教学工作总结;藏羌文化教学及羌文化活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留守儿童之家是否按要求进行,活动资料是否健全,活动次数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阿坝州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政务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阿坝州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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