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统计局,成阿工业园区管委会、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20〕5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阿委办发〔2023〕15号)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各县(市)、成阿园区、德阿园区(以下简称“飞地”园区)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州境内注册或入驻“飞地”园区的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首次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依法纳税、各项经济指标纳入统计部门统计。
3.企业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
4.2021年以来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
5.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问题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申报奖励申请,阿坝州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
(3)企业所在县(市)统计局出具的首次上规模企业证明,“飞地”园区工业企业需提供园区管委会首次上规模企业证明。
(4)新上规模以上企业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飞地”园区工业企业需提供在阿坝州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021年-2022年)。
(5)经所在县(市)统计局或园区管委会核验确认的产值、收入、利润统计台帐并加盖县统计局公章(2021年-2022年,分月和累计),县统计局提供应统尽统、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和是否同意申报的相关情况说明。
(6)各县(市)经信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出具2021年-2023年4月以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证明。
(7)县应急局、环保局(或飞地园区管委会)出具近两年来安全和环保情况说明。
(8)企业真实性承诺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工业企业自愿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填报《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附件1),相关资料完备后向所在县(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和县统计局或园区管委会申报。
(二)各县(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和县统计局对申报新上规模的工业企业进行联合初审后,提出审核意见联合行文,并填写《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汇总表》(附件3),报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电子档和盖章件一并报送)。
(三)属州“飞地”园区的企业,由企业向园区管委会申报,园区管委会提出审核意见行文报,并填写《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汇总表》(附件3)报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电子档和盖章件一并报送)。
(四)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各县(市)或园区管委会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后报州政府审批。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和统计局及“飞地”园区管委会初审意见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贯。各县(市)和“飞地”园区管委会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深入辖区内企业宣传贯彻政策要求,宣传面要达到100%。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县(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和“飞地”园区管委会,要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沟通对接,确保新上规模工业企业扶持奖励工作顺利推进。
五、联系方式
(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科:杨 琦 联系电话:2822310
邮箱:31424288@qq.com
(二)州财政局
经建科:王 敏 联系电话:2830009
(三)州统计局
工业科:陈 庆 联系电话:2845732
附件:1.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汇总表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统计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1
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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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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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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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微型、小型、中型、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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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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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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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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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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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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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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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首次升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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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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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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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从业人员 |
主营业务收入(总产值) |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上缴税金 |
其中:增值税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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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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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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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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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2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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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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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未有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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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县(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县(市)统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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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园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申报表及附件资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各表项。
二、“县(市)”根据申报企业注册地填写。“所属行业”及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大类填写。
三、“企业规模”按照国家企业划型标准据实填写。
四、企业所属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产业及领域根据省委、省政府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关文件填写。
五、主导产品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
六、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目录、页码清晰,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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