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解读
政策法规科
(2020年3月6日)
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是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完善国务院对传染病病种的调整制度,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个别条文进行修正。
国家制定传染病防治法的主要目的是总结传染病防治经验,借鉴国外好做法,解决存在问题,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明确公民、社会组织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进行,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提供法治保障。传染病防治法共9章80条,包括总则,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我主要从“七个方面”来解读这部法律。
一、防治责任层层明晰
一是该法介绍了法定传染病种类。主要分为甲类、乙类和病类。这里面又介绍了具体病例,相关条文见第三、第四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是该法介绍了政府及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居(村)民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及公民在疫情防控中的义务。总的来说防治法重点明确了疫情发生后,相关各方的职责任务,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够快速作出反应。
二、预防措施全面到位
一是介绍了日常预防工作。这里面阐述了各级政府及农业、水利、林业部门、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等部门怎样指导开展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另外,介绍了国家预防接种相关制度。二是重点介绍了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预防控制措施。三是介绍了传染病如何进行监测。四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三、信息公布及时准确
一是该法介绍了如何报告疫情。这里面介绍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例后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报告。这里,我重点解读一条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二是介绍了疫情必须及时公布。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防控措施精准精细
一是防治法中第三十九条专门就分类防控提出了具体措施,确保了各项防控举措既有针对性,又能见实效。二是防治法中第四十一条对地方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了规定,确保了各级政府在开展防控工作中有章可循、依规施控。三是第四十二条还对地方政府可采取的紧急措施进行了规定,如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等,为及时有效防控疫情蔓延提出了有效措施。
此外,防治法还对交通卫生检疫规定、紧急调度规定作出了解释。
五、医疗救治有力有效
防治法五十至五十二条对医疗救治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医疗救治能够满足疫情防控和病人救治需要。另外,对医疗机构如何开展救治也提出了硬性要求,确保感染病例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
六、经费保障提前预算
防治法中第六十条、六十一条对传染病防治经费保障作出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同时也明确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地方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在这里,也对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进行了阐述。
七、法律责任从严落实
防治法六十五至七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按照所造成的行为结果,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式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者不依法落实相关责任,造成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明确了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该法律在附则部分对法律中相关用语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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