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卧龙特区交通运输局,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交通运输辅助执法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促进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整体提升,我局组织了全州87名交通运输辅助执法人员开展了三期年审考试(含一期补考),其中考试合格67人、不合格20人,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审组织情况
2023年12月1日,我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执法人员考试(年审)的通知》(阿州交法〔2023〕679号),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辅助执法人员准时参加年审考试,并将考试时间、地点、范围及人员名单随文印发。第一期年审考试于12月8日上午9点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开展,应到43人,实到34人,其中:1人请假(卧龙特区交通运输局聘用人员,调整至第二期参考),8人缺考(均为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调整至第二期参考)。第二期年审考试于12月15日上午9点在州交通运输局七楼会议室开展,应到53人(含9名第一期请假、缺考人员),实到37人,16人缺考(1名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15名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
因第一期、第二期参考人员部分未合格,且两期年审考试后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5名辅助执法人员均未参加考试。2024年1月22日,我局组织前两期年审考试不合格及缺考人员开展补考,应到24人,实到6人,18人缺考(1名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2名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15名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
二、年审结果通报
通过3期年审考试后,全州87名交通运输辅助执法人员有67名年审合格,20名年审不合格,其中(3名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2名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15名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按照辅助执法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3期年审考试情况,现决定暂扣20名未通过考试的辅助执法人员证件。请松潘县、汶川县、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年审合格人员的辅助执法统一回收后交州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邮寄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崇列街31号)。
(二)请松潘县、汶川县、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聘用交通运输辅助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未通过年审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完成后及时将培训情况及结果报告州交通运输局。我局在收到培训合格的报告后将按照程序发放暂扣的辅助执法证件。
(三)辅助执法证件暂扣期间,请松潘县、汶川县、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20名辅助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暂不从事有关辅助执法性工作,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附件:2023年辅助执法年审考试结果统计表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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