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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应急专项预案及工作细则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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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完善《阿坝州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其他交通专项预案

按照要求,我局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行业管理实际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阿坝州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工作规则

(一)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阿坝州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州公路局局长、州运管处处长、州海事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由局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制度

1.预案修订完善:每两年修订完善一次。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情况下,可随时修订。

2.日常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指挥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预案的修订,应急演练,工作安排等。

(三)应急响应机制

1.四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国省干道因灾害路阻4个小时以内或一般交通运输事故)后,由事发地县(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应对处置,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2.三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国省干线因灾害路阻4个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内或较大交通运输事故)后,由事发地交通运输局开展应对处置,州局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派员协调进行处置。

3.二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国省干线因灾害路阻12个小时以上48个小时以下或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后,由州局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并上报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州局派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4.一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国省干线因灾害路阻48个小时以上或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后,由州局报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在省、州工作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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