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启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即将开始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等法规要求和规定,对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郎木寺至川主寺段
基本情况: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郎木寺至川主寺段主线起于郎木寺镇(川甘界),呈南北走向,沿G213川朗公路走廊带,经若尔盖县红星镇、阿西镇、巴西镇,止于松潘县川主寺镇,全长约192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代业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阿坝州马尔康市崇列街31号
邮 编:624000
联系人:兰国峰
联系电话:135483829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邮 编:610017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17729849712
电子邮件:fan-eia@foxmail.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ORfitcz-2XfDLdouOW7o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一)电子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四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fan-eia@foxmail.com
(二)纸质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四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评价单位。(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范工17729849712)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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