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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最高优惠35%!5月31日起汶马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

发布时间:2024-05-2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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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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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批准,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汶马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批复》,5月31日起汶马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最高优惠35%!

2020年12月,汶马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有效提升了四川至青海、甘肃等出省通道通行能力,成为川西高原联通成都平原的重要干线枢纽,打通了州府马尔康对外高速公路大通道,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交通保障。2021年4月30日,汶马高速公路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高速公路定价管理办法》测算,一类车为0.944元/公里。经多方争取协调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汶马高速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调整为一类车按0.8元/公里执行,收费期限暂定20年。自2021年以来,我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汶马高速公路收费高,建议降低收费标准、实行弹性收费的意见建议。

为推进汶马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与交通运输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州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跟踪办理,多次向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财政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部门汇报沟通,得到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2023年5月,交通运输厅通知蜀道集团加快研究汶马高速差异化收费工作,我局赓即主动与蜀道集团、藏高公司、汶马公司会商沟通、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及方案编制。2023年12月,蜀道集团完成汶马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编制报交通运输厅审查。2024年4月,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完成差异化收费方案审查,报省政府审批。2024年5月11日,经省政府批准,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关于汶马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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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马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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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通行汶马高速公路并安装使用ETC装置的4类至6类货车、一类客车。


优惠限时

暂定为1年,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实施期满后,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公路运营实际,据实动态调整。


优惠内容

一是对安装ETC装置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4类至6类货车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35%(与其他货车优惠政策互不叠加,采用就高原则)。

二是对安装使用ETC装置的一类客车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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