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1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州承担的2021年第二批第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阿坝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837-2821813;邮寄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崇列街25号州交通运输局。
附件:阿坝州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第二批第32项)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阿坝州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第二批第32项)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2021年第二批第32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阿坝县久马高速TJ1项目段现场扬尘严重,大量弃土未覆盖,配套砂石厂无抑尘措施,砂石原辅料露天堆放,洗沙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简易沉淀后排入附近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对阿曲河水质构成隐患。 |
责任单位 |
阿坝州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837-2821813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月底前,完成久马高速TJ1项目裸土覆盖、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道路扬尘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2.2021年4月底前,新建车辆冲洗泥水沉淀池;完成项目三级沉淀池防渗处理;沉淀池干化泥浆运送至弃土场填埋,并设置沉淀池标识标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用于场地冲洗,洒水降尘等,禁止废水外排。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对TJ1项目砂石原辅料及标段弃土进行覆盖,配备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增设进出车辆冲洗装置,减少扬尘污染。 2.已完成新建车辆冲洗泥水沉淀池,对三级沉淀池进行防渗砂浆封底,防治渗漏;已将沉淀池干化泥浆运送至弃土场填埋。设置沉淀池标识标牌,已疏通临时管道和水沟,将生产废水经压滤机处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用于场地冲洗,洒水降尘等,杜绝废水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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