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
(三)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展社有企业,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四)根据授权对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州各县(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业务活动。
(六)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国有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
(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八)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维稳信访、应急处突、依法治社,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州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重大投资等监督检查工作。
经济发展与数字化科
负责系统发展规划拟定、大数据平台建设、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系统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开展农资及农产品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经营储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供销网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系统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品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城市社区经营服务网点规划、布局、建设工作。指导推动政府委托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系统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
农村合作指导科
负责全州供销社系统行业指导体系建设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综合业绩考核及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单位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建设。负责州社定点帮扶工作。
企业发展与金融服务科
负责指导系统企业改革发展、金融业务合作、合作发展基金工作。负责州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州本级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财务科
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州社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州社资金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负责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汇总系统财务会计报表。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系统审计工作。配合开展州本级社有企业重大经营项目的评审、风险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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