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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安机关公布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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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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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4日,阿坝州公安局公布2年来涉州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马某洗钱案

2023年,公安机关在一起涉毒犯罪活动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改变毒资性质,多次使用他人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收取毒资3万余元后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马某的行为构成自洗钱犯罪。同年12月,马某被判有期徒刑半年,合并执行四年九个月。该案的成功宣判,形成了阿坝州洗钱犯罪首个判例,为下一步此类案件侦办积累了经验。

案例二 秦某系列串通投标案

2022年,公安机关受理某建筑装饰城与其他公司存在相互串通获取项目犯罪线索后,依法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秦某在阿坝州4起建设项目中,与招标代理公司邓某、章某、刘某等人串通项目投标,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2023年7月,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秦某、邓某等8人移送起诉。2024年3月,秦某、邓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至一年。此系列串通投标案件的侦破,有效维护了阿坝州招投标市场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营造了优质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

案例三 赵某非法经营烟草案

2023年公安机关与烟草专卖局开展的联合检查中,发现运输烟草可疑车辆,当场查获香烟221条。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四次从茂县、汶川、松潘等地收购香烟并运至绵阳市其开设超市进行销售,涉案金额5万余元。目前,赵某已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类案件的侦破有效震慑了犯罪,净化了烟草市场秩序。

公安提示:

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实践中反映最为集中、迫切的发生在民营企业内部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三类行为规定为犯罪,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内部腐败犯罪提供法律手段。经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由77种增加至80种。


责任编辑:谢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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