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性质:
阿坝州公安局是阿坝州人民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州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按照“指导、服务、管理、实战”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州治安行政管理,担负部分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州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五)组织指导全州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指挥、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州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指导全州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州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州航空港等要害目标的安全保卫。
(十)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一)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指导全州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州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管理阿坝州看守所、阿坝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十五)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州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六)拟订全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州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指导全州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州内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担州政府禁毒委员会、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增加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的职责。
(二十一)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
(二十二)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二十三)加强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和涉警舆论引导的职责。
(二十四)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的职责。
(二十五)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职责。
(二十六)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职责。
(二十七)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八)承办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马尔康市马江街297号;值班电话:0837-2825110、0837-2822212;传真 0837-2821457(自动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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