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监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检查。
2.负责全州防震减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修订及宣传工作。
3.负责全州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4.负责全州“防震减灾宣传网”“灾情速报网”的建设和指导工作。
5.负责灾情速报工作。
6.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
7.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行政审查工作。
8.负责依法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项目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9.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批工作。
10.协助开展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指导工作。
11.参与震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及地震灾害考察。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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