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发改〔2024〕317号
各县(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国网阿坝电力公司,岷江电力公司、理县星河公司、茂县电力公司、九寨沟县黄浦电力公司、卧龙电力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辖(供)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价费分离、标价公示、电价政策执行、充电电量单独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和依法监管等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特此通知。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