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阿府办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州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负责汇总分析全州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以及州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全州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各县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提出全州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州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指导全州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开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州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州管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实施价格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承担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7、负责全州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州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州利用外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拟订全州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审批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提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州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街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州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州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州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州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州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金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州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州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13、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州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州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4、负责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和发展协调;参与协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州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州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5、负责组织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6、承担州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7、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州粮食流通和州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规草案、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并组织执行。承担粮食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州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做好在州省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州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州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州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提出全州粮食收购价格和销售限价的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18、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有关粮油、饲料的质量法规、质量(卫生)标准,承担全州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州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州级储备粮管理,指导全州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州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州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州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粮食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州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县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管,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运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19、指导全州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州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州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贷款管理。指导粮食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好国有资产。
20、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做好军供粮差价款的拨付工作,保障军队(含武警)政策性粮食供应。指导粮食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州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21、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统筹生态保护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经济工作会精神,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形成全州经济工作要点,做深做实经济形势研判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增强宏观预警和重大风险化解能力,协商行业部门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力稳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大生态保护治理力度,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退出等工作。对标国家、省“双碳”战略工作部署,加快制订全州碳中和碳达峰实施方案。主动融入、服务和贡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大与成都平原经济区、省内区域中心节点城市、川甘青毗邻地区的交往合作,深化与浙江、深圳等地跨域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发展效益。
(二)进一步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按照规划《纲要》责任分工方案,推动“主要指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三张清单在各个领域落实落细。牢牢牵住重大工程项目这个“牛鼻子”,重点优先实施国家和省州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保障项目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优化审批流程、健全要素保障,落实红黑榜机制。加大需国省支持的政策、项目预研储备和争取力度,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
(三)进一步强化投资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强化投资管理统筹力度。力争成兰铁路阿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九黄机场航空口岸开放运营。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基地、成兰(西)铁路、都四轨道、双江口水电站和九绵、久马高速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汶川、九寨沟、若尔盖、金川、阿坝、小金、马尔康通用机场选址。加快川汶高速、汶彭高速等项目前期要件办理,积极争取将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项目及特高压500千伏配套项目建设时序提前。创造性拓展资金来源,做好储备项目与中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融资、社会资金间的匹配。加强银政企合作,创新资源“肥瘦搭配”,通过项目捆绑、上下游串联等方式,积极扩大民间投资。扎实做好建州70周年州庆项目规划工作,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强化实物支撑。
(四)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围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发展等战略部署,充分利用省内对口帮扶、浙江省对口支援等平台,进一步扩大合作成效,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强后续产业投入力度,持续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加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力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争取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加快老旧城区改造、中心城镇打造等工作。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融合衔接,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质教育、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加快城乡市场融为一体,提升乡村发展能力。
(五)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任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步推进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和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审批服务事项和营商环境指标,逐条逐项查找差距、补齐短板,推动提升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发挥好招投标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州招投标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积极争取留存电量政策,不断提高留存电量使用指标和优化受益范围。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考核任务,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和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储备粮油管理体系、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物流设施体系、军粮供应管理体系、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发改委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州价格监测中心(事业)。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情况
州发改委2022年收入预算261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5.67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情况
州发改委2022年支出预算261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07万元,占76.85%;项目支出605.6万元,占23.15%。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15.6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42.8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和本年项目收支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5.67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发改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5.6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4.0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和本年项目收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1.32万元,占8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1万元,占9.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52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176.02万元,占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和改革事务(04)行政运行(01)预算数为1306.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和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预算数为505.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和改革事务(04)事业运行(50)预算数为288.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预算数为174.16万元,主要用于:我委行政和事业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预算数为69.66万元,主要用于:我委行政和事业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预算数为50.61万元,主要用于 :我委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预算数为14.85万元,主要用于 :我委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预算数为24.86万元,主要用于 :我委行政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事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预算数为176.02万元,主要用于 :我委行政和事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发改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1.18万元、津贴补贴554.77万元、奖金24.04万元、绩效工资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6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31万元、住房公积金176.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离休费28.01万元、退休费3.11万元、生活补助2.95万元。
公用经费36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7万元、水电费3.11万元、邮电费33.91万元、取暖费4.15万元、差旅费88.15万元、维修(护)费3.21万元、培训费12.38万元、公务接待费6.25万元、福利费27.0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7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发改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无增加/减少。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6.25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增加0.19万元,增长3%。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增加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费104.4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增加0万元,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发改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1年无增加/减少。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州发改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2.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39万元,增长2.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州发改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通用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3616.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州发改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5.67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事业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其他支出(229)其他支出(99)其他支出(01):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责任编辑:州发改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