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降低我省各级疾病控制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及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
现将《降低我省各级疾病控制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0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州发改委。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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