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21年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办法》着力加强中央储备糖规范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节约高效。
一、《办法》出台背景
我国食糖储备制度建立以来,储备规模布局结构持续调整优化,管理逐步规范,在服务市场调控和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承担国家食糖储备管理职责,负责中央储备糖收储、轮换,落实动用指令。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新的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国内外食糖供需形势和市场变化,有必要总结2008年以来储备食糖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部门任务分工,细化操作程序要求,破解问题防范风险,确保储备糖管得好、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效发挥作用。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36条,重点对中央储备糖管理的原则要求、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进行规定。第一章总则共3条,阐明了制定目的、概念定义、原则要求。第二章职责分工共5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第三章计划管理共8条,规定了中央储备糖收储、销售、轮换、动用计划的提出和确定流程,以及操作方式等。第四章仓储管理共7条,规定了承储企业选取和仓储管理要求。第五章质量管理共3条,规定了质量要求和质量检验监测要求。第六章监督检查共5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核查职责。第七章罚则共3条,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第八章附则共2条,规定了施行时间和解释部门。
下一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积极落实《办法》规定,不断提高中央储备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