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委调查核实,2022年1月18日,评标专家史中山(证书编号:510122176)、王常海(证书编号:510122595)、王利忠(证书编号:510122680)、周林(证书编号:510133557)在参与省道446线松潘县草原乡至黑水县麻窝乡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以下简称“该项目”)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且原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对该项目评标结果造成了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5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记6分”的负面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和《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史中山、王常海、王利忠、周林作出负面行为各记6分,禁止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评标的行政处罚。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