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编制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藏区国家政策性专项投资项目。牵头做好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和年度目标。
负责全州重点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储备管理,提出加强州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协调调度机制,协调重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审批、外部环境、要素保障等有关事宜。督促重点项目实施,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参与州重点项目的审批、初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融资等工作。指导县(市)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州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所属相关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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