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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2015-2020年)

发布时间: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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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村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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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

2015-2020年)

 

前  言

 

阿坝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南缘,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坝州属于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是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阿坝州是四川省第二大藏区和全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区,属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是集老、少、边、穷、病于一体的落后地区。是以“雪山草地”闻名的革命老区,也是举世关注的“5·12”汶川特大地震震中和极重灾区。

区域内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在水源涵养、水资源补给、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气候调节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区域内若尔盖湿地是我国三大湿地之一,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黄河上游水量的30%来源于此,素有“黄河蓄水池”之称。岷江、大渡河等江河是长江上游的主要干支流,直接影响着长江流域特别是三峡库区的生态安全。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促进阿坝州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十一部委(局)《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2115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4〕871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坝州实际,编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

示范区建设方案范围包括阿坝州13个县,面积8.42万平方公里,实施期为2015至2020年。

一、示范区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

1.行政区划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0°31′—104°27′,北纬30°35′—34°19′,南北长约414千米,东西宽约360千米,幅员面积8.42万平方公里。

区内辖马尔康、金川、小金、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汶川、理县、茂县、松潘、九寨沟、黑水等13县,223个乡镇,1354个行政村。北邻青海、甘肃两省,东、南、西与绵阳、德阳、成都、雅安等市和甘孜州为邻,州府所在地为马尔康县。

2.地形地貌

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北端与川西北高山峡谷的结合部,地貌以高原和高山峡谷为主。东南部为高山峡谷区,中部为山原区,西北部为高原区。区内分布有极高山峰、低海拔冰川、深切峡谷、高寒草原、溪沟河流和湖泊沼泽等。

3.天气气候

属高原季风气候,冬干夏湿,冬寒夏暖、雨热同季、日差较大、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8.2度,年降水量500—830毫米,年日照1566~2418小时。雪灾、暴雨、洪水、冰雹等气象灾害频发。

4.水资源

境内雪山起伏、草原辽阔、山高坡陡、江河密布、溪河纵横,自然落差大,水量充沛,但分配不均。共有溪河530条,其中流域面积不小于500平方公里的溪河就有54条。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95.5亿立方米,加上各河流上游省、州外来客水50.5亿立方米,共计水资源总量为446亿立方米。

5.土地资源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汇总,阿坝州土地总面积为824万公顷,其中耕地8万公顷,林地309万公顷,牧草地448万公顷,水域和滩涂沼泽地14万公顷,其他用地45万公顷。

6.生物资源

植物  有各类资源植物4000余种,有珙桐、红豆杉、银杏、独叶草、岷江柏、虫草、松口蘑(松茸)、紫果云杉等珍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3种,同时拥有特殊经济价值植物资源1500种(其中:药用植物1200种,芳香油植物70种,淀粉植物37种,油脂植物80种,纤维植物79种,单宁植物68种)。

动物  据统计,境内有脊椎动物557种。其中,兽类116种,鸟类338种,爬行类32种,两栖类23种,鱼类48种。境内有大熊猫、金丝猴、黑颈鹤、梅花鹿、猕猴、扭角羚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92种(一级26种,二级66种)。

7.旅游资源

区内有九寨、黄龙、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遗产3处,列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网络的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地质公园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国家森林公园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九曲黄河第一湾、若尔盖花湖、小金四姑娘山、黑水达古冰山等自然生态景观,红军长征留下的众多革命遗迹以及独特的藏、羌民族风情、神秘的藏传佛教文化吸引了众多的中外游客。

(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人口及民族结构

2013年户籍人口总数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5万人,非农业人口20.5万人。藏族、羌族、汉族、回族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57.3%、18.6%、20.6%、3.3%。

2.经济发展

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3.9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0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20.8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8.11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6亿元。

3.产业构成

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15.5:50.1:34.4调整为15.0:51.6:33.4。

4.人民生活及社会发展

201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5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793元。

2013年共有5.17万人纳入城市低保,16.33万人纳入农村低保。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39%。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19604名Ⅰ度、17557名Ⅱ度、5528名Ⅲ度大骨节病患者的农村低保、生活补助及医疗救助全部兑现。

全州适龄儿童“普九”人口覆盖率10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0.5%和97.6%,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1624个。体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5. 贫困人口

截止2013年底,全州有农村贫困人口11.6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6.27%。

二、生态环境基本特征

(一)总体概况

1.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形势

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总体形势是: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较大,生态改善整体趋势良好,受地震灾害影响局部逆转。生态质量总体不高,生态恶化的趋势减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湿地萎缩、生态灾害频发等问题,依然制约着阿坝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处于攻坚阶段,不进则退,生态改善民生难度较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阿坝任重道远。

2.生态功能定位

根据全国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坝州是国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含了国家层面的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和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水源涵养、水文调节以及维系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和防治土地沙化等。

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重要珍稀生物的栖息地,国家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全省重要的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态平衡的主要区域。

3.生态地位

阿坝州是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两屏”的核心区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之一,也是世界高山带物种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有“珍贵生物基因宝库”之称。若尔盖湿地是我国三大湿地之一,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黄河上游水量的30%来源于此,素有“地球之肾”、“中华水塔”、“黄河蓄水池”之称,担负着长江、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重任。

(二)生态功能分区概况

按照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现状,阿坝州分为高山峡谷森林生态保育区高原草原生态保护治理区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区三个区。

1.高山峡谷森林生态保育区

包括九寨沟县、汶川县、理县、茂县、马尔康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和松潘县、壤塘县的部分区域。该区林业用地丰富,是西南最大原始林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该区自然条件恶劣,水源涵养林体系不完整,生态功能低下,水土流失严重,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

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方向:加强森林管护,开展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有效管护现有森林,逐步恢复森林植被,努力减少水土流失,恢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划建自然保护区和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完善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加强野生动物监测救护,建设野生动物基因廊道等措施,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2.高原草原生态保护治理区

包括松潘县、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壤塘县、黑水县、九寨沟县和马尔康县、小金县、金川县等部分区域。该区地势高亢,平均海拔在3000以上,优质牧草种类多,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该区域植被盖度下降,天然草原退化,牧草产量、质量降低,水源涵养能力减弱,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方向:采取投放生物药剂、设置招鹰架引天敌和引狐治鼠等综合措施治理鼠虫害。采取草原植被恢复等措施,遏制草原荒漠化趋势,提高草原植被盖度,逐步改善草原生态服务功能。采取设置围栏、草种播种和后期管护等综合措施,遏制草地退化趋势,逐步恢复提高退化草地生态服务功能。建设人工饲草料基地,配备暖棚、贮草棚、巷道圈等措施,提高草场生产能力,减轻天然草原承载压力,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改善牧民生产条件,逐步实现畜牧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建设协调发展。

3.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区

包括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壤塘县松潘县。该区域高原湿地以湖泊、沼泽为主,是我国最大的高原沼泽湿地集中分布区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因素影响,湿地面积大量萎缩,部分湖泊消失、沟河断流,退化严重。

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方向: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改善保护管理条件,逐步提高保护能力。采取修筑微型挡水坝、湖泊湿地水位维持及恢复、湿地管理及维护等措施,提高天然湖泊水位,恢复湿地面积,减少湿地污染,恢复和提高湿地生态质量和服务功能。布设湿地生态监测站点和气象监测自动站,配置必要的监测和人工干预设施设备,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保障支撑能力。

(三)生态系统概况

1.森林生态系统

阿坝州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因地形、地貌、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形成以亚高山暗针叶林为主的多种森林类型,其分布以海拔、坡向等在水平方向上由西北向东南呈规律性变化,大致以松潘、龙日坝、观音桥一线为界。其西北部森林类型和树种组成较为单一,向东南侧较为复杂多样。森林主要分布于各大山脉主山及大小山脊两侧。各大河流上游及支沟尾部较集中,尤其阴坡和半阴坡,是亚高山暗针叶林的集中分布地带。区内现有林业用地422.7万公顷,森林蓄积4.2亿立方米,生长着杉、松、桦、杨、栎等40多个珍贵树种,森林覆盖率24.85%。

2.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

阿坝州共有各类天然湿地766万亩,占全州总面积的6%,包括大渡河、岷江、九寨沟湖泊群和若尔盖高原沼泽等大面积湿地,约占四川省湿地面积的25%,是四川省湿地资源主要分布区。其中“若尔盖高原沼泽湿地”被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定为33个重点保护区域之一,并列入了《中国保护湿地名录》,是我国面积最大、分布最集中的泥炭沼泽湿地,是全球气候影响的敏感区,湿地蓄水量总量近100亿立方米。

阿坝州地处长江、黄河两大水系的上游,是岷江水系的发源地,共有岷江、大渡河、嘉陵江、涪江、黄河五大水系。境内有溪河530条,主要河流有黄河、岷江、白水江等。

3.草原生态系统

全州拥有天然草原面积6783万亩,约占国土面积的53.8%,可利用草原面积5784万亩,占草原面积的85.28%。草地类型以高山、亚高山草甸草地为主,草地饲用植物以禾本科牧草为主,菊科、莎草科等类杂类草次之,豆科牧草较少,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的川西北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天然草地主要集中成片分布在高原地貌区的阿坝、红原、若尔盖、壤塘四县和山原地貌区所涉及的松潘、马尔康等县。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进展情况

1998年,阿坝州率先停止天然林采伐,结束“木头经济”, 提出“生态立州”工作思路,启动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拉开了生态保护与建设序幕,有效缓解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开展的主要工作

——超前进行生态保护。上世纪70年代末,阿坝州即已着手九寨沟的保护工作,九寨沟自然保护区于1978年由国务院批准建立,是我国第一个以保护自然风景为主要目的的自然保护区,超前保护,为后来全省乃至全国旅游发展创造了条件。

——确定“生态立州”发展战略。2007年,阿坝州将“绿色立州”工作发展总体思路提升为“生态立州”工作发展总体思路和“一体两翼”经济发展战略,总结形成了“以规划为前提,以保护为核心,以管理为关键,以文化为灵魂,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的旅游经济发展战略。努力把阿坝州建成生态发展高地、国际旅游胜地、民族团结福地。

——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陆续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一系列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形成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格局。

——加快创建各类保护区。创建保护区,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典型生态系统、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水源涵养区等保护。建立包括森林类型、湿地类型、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5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12处。建立森林公园4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个。风景名胜区13处,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6个。

——加大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积极推进干旱河谷治理、草地退化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灾后植被恢复、天然林保护、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生态与环境监测等已取得研究成果的先进实用技术和治理模式。采取“培训机构+公司+农户”方式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人才培养和农民培训。

——实施幸福美丽家园建设。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牧民收入和幸福满意度”为目标,以“四改、两建、五通、调整产业结构”(即: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建通村入户路、新型清洁能源,通路、通水、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为主要内容,推进全州1354个村幸福美丽家园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夯实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群众及社会基础。

——推进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确权颁证集体林1176万亩,确权率为100%。发放林权证1.81万本,股权证15.28万本。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签定承包合同、发放使用证书各3.17万份,换发《草原使用证》和《草原承包合同》,做到建档有序、编号统一、责权利明确,提高了牧民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保护草原生态的积极性。

——逐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土地管理、矿产、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旅游、湿地、生态环境、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的法制体系和执法体系,法制保障和执法能力不断加强。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阿坝州不断探索创新生态补偿机制,《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中规定“依法设立湿地保护专项资金,每年以不低于上一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0.3%安排湿地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湿地保护管理工作”。2009年,在理县、茂县完成了四川省首笔林业碳汇交易,开辟了四川省内造林资金新的来源渠道,对于生态保护与建设意义重大,调动了各方参与生态保护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紫坪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制度试点。四川省将首先在紫坪铺水库开展生态补偿制度试点,下游受益的成都、绵阳、德阳、遂宁、资阳等5市,将对阿坝州进行生态补偿,用于生态保护和群众生活改善。

(二)取得的成效

长期以来,阿坝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立州”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科学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将生态建设列入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立足州情实际,编制《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州建设规划》、《阿坝州“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阿坝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阿坝高寒草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规划》以及防沙治沙、湿地保护、退牧还草、人工种草、干旱河谷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为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不断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先后制定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阿坝州资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加快了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法制化进程。

——大力实施森林生态工程。坚持管造并举、因地制宜、突出实效,扎实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认真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建设公益林473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000公顷,封山育林2733公顷),森林抚育1.5万公顷。

——统筹推进草原生态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大力实施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退牧还草、灭鼠治虫、湿地恢复、防沙治沙等生态工程,全面推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制度,加快畜群畜种结构调整,加强草原生态监测和管理。截至2013年,完成退牧还草3425万亩、草原补播704万亩,种植推广优良牧草24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8万亩,修复湿地3万亩,治理鼠虫害3150万亩次,天然草原植被盖度明显增加。

——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推行节水灌溉和节水减排、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饮用水管理与保护、实施流域生态保护等措施,促进水资源有效保护、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确保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安全。坚持“兴水利、治水害、保水土”的基本方针,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截至2013年,共治理小流域67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9平方公里,输入江河的泥沙量明显减少。

——整体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方针,按照“专业防治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综合防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订防治预案,全面排查灾害隐患,着力健全防治网络,切实加大防治力度。近年来,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2万余处、治理1548处,重大山体滑坡、泥石流得到有效治理。

——积极培育生态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区内生态农产品基地达6.4万公顷。坚持生态优先,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建成优质规模化养殖小区14个。加大林下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生态林业产业,建成林业产业基地48万亩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70亿元。加快发展以水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工业,在全省率先推行风光互补实验,全面启动风能、太阳能发电并网规划,全力打造低碳、清洁、循环发展的绿色加工业。深入挖掘潜力,加快文旅融合,建设“全域、全时、多元”景区,旅游经济持续增长。2013年全年接待游客2289.6万人次,实现收入195.67亿元。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大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依法关闭了汶川造纸厂、茂县制革厂以及“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马尔康、茂县等县建生活垃圾处理厂14个,在松潘、九寨沟等县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1个。对所有大气污染企业和水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饮用水源地及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空气环境质量优良。

——全面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大力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1-2013年,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近22亿元。此外,在理县甘堡乡熊耳实施了碳汇造林,启动了碳汇交易试点。同时,通过九寨、黄龙景区门票提成等措施,建立了州级生态补偿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森工企业离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和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扶持林业产业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但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逆转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生态环境恶化态势趋缓,但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生态领域存在的水土流失、森林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灾害频发、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各类气象灾害增多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区域之间、生态系统之间生态保护与建设进展不平衡。二是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际需求相比,投入还有很大差距。三是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科技支撑薄弱,科学性不强。四是生态脆弱区农民增收缓慢,贫困发生率高。

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

——森林生态功能不强。由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对森林资源高强度、大规模的集中过度采伐,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初期的34.4%降至21.3%。虽经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森林生态功能得到了一定恢复和改善,但仍存在森林总量不足,人工林树种单一,乔灌草立体配搭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以致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不强。

——湿地面积萎缩。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降雨量减少等自然原因和过度放牧、开沟排水等人为因素的影响,湿地面积出现严重萎缩,63万公顷沼泽草地和湖泊,已有11.33万公顷干涸。以若尔盖湿地为例,上世纪70年代,境内有湖泊300多个,近20多年来就已干涸了200多个,湿地面积萎缩超过60%。湿地萎缩造成湿地生态功能的丧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水源涵养功能急剧减弱,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

——草原沙化退化加剧。沙化土地面积达281万亩,占全省的20%。“两化三害”的草原面积达4271万亩,占可利用草原的73.8%。大面积的沙趋地以每年11.8%的惊人速度向沙漠化过渡,已成为全国土地沙化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

——生物多样性减少。阿坝州是“珍贵的生物基因宝库”,因湿地萎缩、草原退化、沙化、环境污染等原因,动植物的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近几十年来,约有5%的生物种类已经灭绝,约10—20%的种类面临濒危。如岷江上游的鱼类已经从上世纪50年代的40种下降到如今的16种。

——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内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复杂,土壤侵蚀类型多样、侵蚀程度较严重。特别是汶川5.12地震,水土流失面积增加,由震前的3.96增加到4.65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55%,每年流入长江、黄河的泥沙量达1.58亿吨。

——自然灾害频繁。州内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率高。据统计,“5?12汶川地震后,新增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及隐患点2万余处,其中重大地质灾害隐患4158处,对城镇、居民及农牧业生产造成极大威胁与危害。如2010年“8?142011年“7?32013年“7?10等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大量山体滑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亿元。

——贫困程度深。截至2013底,全州有11. 63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16.27%,呈现出扶贫人数多、分布广,区域整体性贫困的明显特征。

四、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优势及示范内容

阿坝州作为全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资源富集区,较早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取得了好的成效,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一)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优势

——生态战略地位突出。阿坝州地处长江、黄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的源头,是长江、黄河的重要水源地,素有“长江和黄河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和“天府之国水塔”之称,是黄河水系和长江水系的分水岭,其水质状况关乎下游成都市等多个城市(镇)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阿坝也是四川生态系统最敏感的地区和我国三大天然湿地保护区之一,对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维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地理区位关键特殊。阿坝州紧邻甘肃、青海、西藏三省,是成渝经济区构建成都—重庆—西安为依托的“北部西三角”合作的重要节点之一。特殊的地理区位以及逐步完善的铁路、公路、航空立体交通体系,阿坝州将成为联系我国大西南和大西北的重点区域和连接中国西北陇海—兰新经济带以及东亚的国际大通道,成为四川经济西进的桥头堡、民族地区新的增长极和新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

——生态资源禀赋独特。阿坝州是著名的“珍贵生物基因宝库”,生物资源富集。区内有濒临绝迹的大熊猫、珙桐等动植物活化石。有林业用地422.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4.2亿立方米。建立包括森林类型、湿地类型、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5处,面积22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7%。有植物资源1500余种,有野生动物381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6种。有优质天然草场422万公顷,麦洼牦牛、贾洛藏系绵羊等畜种优良。阿坝州是“天然药库”,有野生中药材1960余种(占全省的50%),盛产虫草、松贝、麝香等名贵、大宗药材。阿坝州清洁能源资源富集,水资源总量446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1933万千瓦,规划太阳能光伏、风电场等项目场区83处,装机容量7850兆瓦。阿坝州是旅游王国,旅游资源富集。有九寨、黄龙、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遗产3处,列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网络的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地质公园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国家森林公园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自然生态景观,红军长征革命遗迹以及独特的藏、羌民族风情、神秘的藏传佛教文化吸引了众多的中外游客。

——生态示范效应显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十分重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启动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保护和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缓解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对5580万亩天然林实施了常年有效管护,累计实施天保工程营造林1221万亩,退耕还林69.3万亩,退牧还草34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9平方公里。截止2013年,阿坝州森林面积209.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4.85%,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超过80%,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输入河流的泥沙明显减少。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环保模范县1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乡镇35个。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2003年增长3.78倍。通过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广大干部群众在技术措施、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政重视群众拥护。阿坝州历届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州”发展战略,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生态阿坝建设为载体,着力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根据国家的战略部署和阿坝州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打造四川生态经济增长极目标任务90余万各族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为国家发展做贡献”的生态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两个示范区”建设,形成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内容

1.规划实施示范

(1)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示范:州、县成立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

(2)规划编制的示范:编制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衔接。

(3)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保障示范:建立专家库,聘请专家顾问,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4)规划编制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性保障示范:规划编制的利益相关方识别的职责界定,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保障。

(5)规划的法律地位示范: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经人大审定后执行,确保规划的法律地位。

(6)规划实施的连续性保障示范:规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7)规划符合科学调整机制和程序示范:建立中期评估和调整制度,确保规划科学规范,调整符合程序要求。

2.制度建设示范

(1)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示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生态保护与建设具体项目的实施、运行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度示范:建立健全项目的管理、实施、运行、参与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合规、合法。

(3)生态保护与建设监管制度及综合执法制度示范: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与综合执法制度。

3.投入机制示范

(1)政府各渠道投资的统筹与协调机制示范:建立政府投资的统筹管理办法与协调机制。

(2)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策体系示范: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优惠政策。

(3)对口支援投入示范:紧紧抓住浙江省、绵阳市、德阳市等省市对口支援机遇,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力度。

(4)创新建设投入和运行管理模式示范:创新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投入和运行管理办法。

4.科技支撑示范

(1)院地合作示范:建立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全方位合作关系,确保生态保护与建设全过程的科技支撑。

(2)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过程科技支撑示范: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和科技攻关。

(3)生态保护与建设科技支撑总结与提升示范:总结先进经验,对成熟的先进技术进行集成和推广。

(4)基层生态监测与预警体系示范:建立基层生态监测与预警体系。

(5)能力建设示范: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培训计划。

五、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设想及示范目标

(一)工作设想

为加快推进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以州长为组长,组织、宣传、发改、经信、科技、民委、监察、财政、国土、城建、环保、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林业、文化、旅游、扶贫、气象等州直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参与的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1.规划编制工作设想

(1)加快实施现有规划。对国家和省已批复的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的如《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四川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等,切实加强对接,抓紧实施。

(2)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围绕阿坝州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打造四川生态经济增长极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四川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阿坝州生态州建设规划》、《阿坝州生态农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阿坝州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阿坝州水资源保护规划》、《阿坝州水源地保护规划》、《阿坝州高半山林业发展规划》、《阿坝州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规划》、《阿坝州“十三五”规划思路以及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抓紧编制与生态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的“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藏区规划、阿坝州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等。做到多规衔接,多规合一,统筹实施,全力推进。

(3)建立咨询专家库。建立国内、省内生态保护与建设知名专家,包括州内从事生态、环境、草原、畜牧、农林、水利、能源、建筑、矿产地质、社会经济等相关专业一线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项目专家库。适时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咨询、现场评估等一系列相关活动,并将信息共享和技术攻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为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长期实践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4)确保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完成后的规划经专家评审后,提请州人大审议通过,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施,确保规划实施的法律地位和连续性保障。

(5)建立中期评估与调整制度。建立中期评估和调整制度,在2017年,对示范区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进行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成效,查找规划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确保规划符合科学的调整机制和程序。

2.制度建设工作设想

(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成立由州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坚决执行现有政策。对现行国家、省制定的《农业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气象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等法规划和条例以及阿坝州先后出台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律、法规要不折不扣、坚决执行。

(3)制定相关制度。针对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制定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公告公示、安全生产等一系列管理、实施、运行、参与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合规、合法。

(4)划定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现已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下一步将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四条生态红线。

(5)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抓好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加强地方立法,围绕珍稀动植物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事项,配套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6)创新工作机制。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要充分调动林业企业职工、农牧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鼓励林业企业和村民自建,拿出10%至30%的岗位吸纳当地群众就业。

3.投入机制工作设想

(1)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加大争取中央预算内、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省预算内、地质灾害治理等国家、省资金力度。本级财政每年拿出1个亿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

(2)建立补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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