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阿州发改〔2013〕106号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
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抢抓“五个阿坝”建设机遇,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阿坝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点要求
以《阿坝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对象,重点是“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发展目标、重大战略、结构调整、深化改革、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包括2011年和2012年的完成实绩,并预测2013年底和2015年完成情况。
二、报送材料的具体内容
1.《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2.《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即对项目是否如期开(竣)工、进展程度、未开工(实施)原因、存在的的困难与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3.《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4.为完成《纲要》确定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了哪些新的政策和改革创新的举措;
5.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6.提出《纲要》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提出调整的理由、依据。对于新增项目,请按照《纲要》目录进行添加;
7.确保今后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县、州直各部门务必于3月31日前形成《纲要》中期评估调整意见的反馈材料,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州发改委,提交材料时提供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各一份。(州发改委联系人:程娇、廖凯,联系电话:2823011,邮箱:abfgzhk22@sina.com )。
州发展改革委
2013年3月7日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3月7日印发 |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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