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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祥德:在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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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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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

冀祥德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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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交汇之处,在素有“华夏东极”之称的抚远市召开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研讨会,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总结交流“十三五”时期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讨论“十四五”时期地方志法治化工作,大力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第二次转型升级,谱写地方志事业法治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这次会议,得到了中共黑龙江省委、中共佳木斯市委、中共抚远市委的大力支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和抚远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也付出了大量辛勤劳动。在这里,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对大家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对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诚挚欢迎!

近几年来,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省地方志工作者,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科学谋划,积极部署,主动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20年,黑龙江省圆满完成“两全目标”,编纂出版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志书240部,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139部,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的地方志法治化建设也开展得有声有色,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地方志工作规定》《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积极开展地方志法治化宣传工作,加强地方志工作行政督查,尤其在机构改革中理顺了地方志工作管理体制,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佳木斯市、抚远市的地方志工作成绩也可圈可点,不仅高质量完成“两全目标”,还大力推动镇村志编纂工作,《八岔村志》入选“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市郊区完成全部11个乡镇志编修,25个村完成村志编修。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就是对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的高度肯定,希望全省地方志工作者以这次会议召开为契机,振奋精神、奋力开拓,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十三五”时期,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中指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在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提出并全面实施依法治志,在全国地方志系统搭建起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五年来,中指组下大力气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一方面,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可行性研究、修订完善《地方志工作条例》,举行系列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立法研讨会,举办“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志”论坛,争取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建议、提案,为早日完成立法、完善法规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规划、新规定,包括《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科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史志期刊工作的意见》《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全国地方志系统支援新疆、西藏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国家方志馆分馆建设管理工作规定》等,形成与地方志法规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五年来,各省区市的依法治志水平和规划编制水平也有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规体系。在原有25个省区市颁布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天津、黑龙江、西藏、青海4个省区市颁布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了《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规划纲要、贯彻《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或方案等,统筹规划本地的地方志事业发展。

同志们,“十三五”以来,全国地方志系统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尽锐出战、攻坚克难,严格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有志有鉴的“两全目标”,开创了世界文化史上的盛举;初步构建起地方志“五位一体”发展格局,“十业”并举,“四架马车”并驾齐驱,实现了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的转型升级。“十四五”时期,全国地方志工作者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第二次转型升级,实现从“有没有”的数量的规模化,到“好不好”的质量的法治化,持续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三大主题”开拓创新,实现地方志“五起来”,即“用起来”“立起来”“活起来”“热起来”“强起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国地方志事业向法治化高质量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在新的征程上,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对全国地方志系统依法治志提出了新的要求。

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地方志事业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这就对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志工作者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确保地方志工作的正确方向。做好地方志工作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地方志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对党负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要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指导地方志工作,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化学习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推进依法治志。

第二,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这是地方志事业第二次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与根本遵循。“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地方志事业要繁荣发展,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志,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具体来说,就是要以“一纳入、八到位”为总要求,推动地方志从依法修志到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研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和依法传志的转型升级,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手段解决发展问题。

第三,要加快地方志领域立法,健全地方志法规体系。古人曾讲:“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当前,地方志编修主体日益多元化,地方志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十业并举”的事业发展格局业已形成。同时,随着“两全目标”攻坚战的胜利收官,第一个《规划纲要》规定的主要任务也已基本完成。面对种种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地方志事业面临着大的变局,加快健全地方志法规体系是当务之急。一要立足当下,抓好眼前工作,推动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确定未来五年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各地也要根据全国的规划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第二个五年规划。二要稳扎稳打,抓好常规工作,做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修订准备。当前,《地方志工作条例》仍然是开展地方志工作的主要依据,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条例修订的调研、条文修改等基础工作。没有制定或正在制定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地方,要力争早日出台;已经出台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该修订的修订,该升格的升格。三要放眼长远,打好史志立法持久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来推动,继续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要加强地方志执法,严格规范依法履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行业史志工作的开展,完全决定于领导者个人对史志工作认识水平的高低,缺乏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致使工作随意性很大,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受到影响,经费也难以保证。领导重视的,工作还能顺利开展;领导不重视的,工作便无人问津;领导虽然重视但不顾客观规律的,工作往往急躁冒进、粗制滥造,影响所及,工作进度、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突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履行相关职能,推动将《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划纲要》规定的“一纳入、八到位”、志书编修和综合年鉴编纂、方志馆建设、地方志书质量建设等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的督查范围,将相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依法督查考核的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办公厅督促检查室和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的要求,对《规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请各地做好准备。

第五,要促进全民守法,强化地方志法规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目前,社会各界对地方志的了解还不深入,大量地方志资源还藏在深闺人未识,依法治志的理念也远未普及。要积极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普法宣传,组织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培养社会公众对地方志法规规章的遵守意识。要通过组织法治化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切实强化地方志工作者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方式来解决地方志工作遇到的问题,推动地方志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全面促进依法修志、依法管志、依法用志,让广大群众共享依法治志文化成果。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和认真研究的,希望大家利用难得的机会,认真总结交流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经验,研究讨论下一步法治化工作,把会议办成一场高质量、有实效的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理论研讨会,切实推动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责任编辑:格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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