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0年,我省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圆满完成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卷当年出版”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深化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及“当年卷当年出版”成果(以下简称“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进一步推进全省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持续巩固当年卷当年公开出版成果
持续不断落实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任务是一项长期工作,是地方志部门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法定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地方志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扎实推进2021年卷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确保12月底前各级综合年鉴2021卷公开出版见书。省地方志办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对各市(州)、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形成通报。
二、着力打造精品年鉴,持续推进年鉴质量提升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把质量建设放在第一位,坚持对社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切实把好年鉴编纂、出版质量关。切实按照省地方志办印发的《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川志发〔2018〕39号)和《关于提升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的意见》(川志发〔2021〕2号)要求,认真吸收上级地方志部门提出的年鉴2021年卷篇目审查意见,对照年鉴2020卷篇目复审意见和质量抽查反馈意见,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尚未进入印刷程序的请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到质量与进度相统一,确保年鉴质量每年有提升,努力打造精品年鉴。
三、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各级地方志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并完善“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在年鉴编纂人员、经费等方面形成良性保障机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组织推进、质量提升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有力推进。市级地方志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地方志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确保辖区内2021卷综合年鉴12月底前公开出版全覆盖。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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