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地方志办公室 刘正香
依法治志是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提出的,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是依法修志发展的奋斗目标、必然路径。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正式提出“依法治志”新概念,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由编修志鉴一项工作向“多业并举”一项事业的定位转型。近年来,我州地方志事业不断发展、探索、创新,取得了巨大成效,初步形成了“一纳入、八到位”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格局,但伴随着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州地方志依法治志的现状
(一)依法治志意识不强。在我州,虽然地方志文化历史悠久,但是地方志并未形成普遍社会意识,尤其是没有形成家喻户晓的公众意识。仅就依法修志而言,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共识,而依法治志作为新的意识形态,其全民意识培育无疑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单位、社会人士对地方志法规认识不清,只有很少部分知道地方志办是执法单位,还具备执法资格。大多数人认为地方志办只是一个单纯的编纂部门,记述的东西似乎与群体个体生活、物质利益没有紧密联系,社会关注度不高,没有什么特殊作用,短期内对社会贡献不大。二是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定位不准,部分地方志工作机构自我弱化,习惯埋头著书立传,满足于“一本书主义”,不愿意、不善于行政组织管理,现有的地方志法规、规章未得到有效执行。大部分县(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也未按要求办理执法证。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由于历史原因,全州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不尽相同,多数编制少。全州13个县(市)地方志机构有10个与党史办合并,并切均为参公事业单位,多数县人员编制少(有的县仅有3人),工作量极大,不仅要完成党史和地方志的工作还要完成大量的中心工作,同时大部分是办公室主任兼任主编,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一身,既组织、指导开展地方志工作,又对年鉴、志书进行评审把关,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弱化了地方志部门的行政职能和学术科研能力,极不符合编志实际需要,既不利于对县(市)、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指导,又不利于对志书编纂评审的指导,继承、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基本疲于应付。
(三)依法用志、研志、存志效果不理想。我州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依法修志方面成效显著,但在依法用志、研志、管志、传志方面效果不理想,就依法用志而言,州地方志办公室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将4000余套志书、年鉴及各类地情读物赠送全州行政村、寺庙及学校,据反馈的情况看读志用志效果不理想;在依法研志方面,我州在近10年来依法修志虽然成效显著,但方志理论研究步伐缓慢;依法存志是指除了传统志书年鉴的存储外,还应包括地方志书编纂过程中基本资料的留存、相关机构的收藏利用,以及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数字化存储。就我州目前而言,全州只有州地方志办公室建立了门户网站,方志馆建设为零,依法存志任重道远。
(四)地方志人才队伍青黄不接。一是人员老化。全州参加过修志的业务骨干几乎退休,绝大多数承编单位人员都存在经验不足、不够专业、变动频繁的问题,尤为稀缺稳定的优秀主撰人员。首先是地方志领导班子配备方面,一是领导更换过于频繁;二是配备的领导不具备地方志专业知识或不热心地方志事业,有的县(市)仅仅为了安置领导,根本未从地方志事业发展角度去考虑。其次是中心工作占了很大比重,业务工作受到很大程度影响,全州地方志系统本就编制少人员少,近年来应付中心工作都很困难,还要完成业务工作,从而导致地方志成果质量不够高、成效不够明显。第三是方志人职业荣誉感不强,有自我边缘化倾向。三是人才紧缺。由于目前高校极少有修志专业,绝大部分新入行人员均需从零开始学习。有才干的专业人士因身份不对(事业身份)不能加入方志队伍(参公),有能力且爱好地方志工作的公务员又不愿意放弃身到参公单位来,整个方志队伍断层现象严重。
二、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全力推进地方志依法治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博物馆参观北京历史文化展览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这一重要论述精准地概括了史书、方志等文献典籍的当代功用和历史价值,明确了新时期地方史志事业的发展方向。将地方志纳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之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强修史修志”任务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同时,这是将地方志事业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一步,地方志事业也由依法修志进入依法治志的新阶段,开启了地方志转型升级的新发展时期。面对地方志事业的重要发展机遇期,作为我们方志工作者,应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挖掘张掖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推动地方史志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一)加强党委政府对地方志依法治志的领导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依法治志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修史修志的重视。把依法治志纳入法治化建设轨道和依法行政范畴,切实履行政府对地方志事业的领导职责,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着力培育公众依法治志意识。在公众依法治志意识培养中,既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又要认识到依法治志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将依法治志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治志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依法治志与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密结合在一起,依法治志意识才能培育形成。
(三) 严格执行地方志法律法规。一是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格遵守地方志法,积极履行地方志义务,实现有法必依;二是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严格依照地方志法组织地方志编纂、管理、使用,克服地方志编纂、管理、使用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三是对于各类地方志违法行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照地方志法予以查究,严厉查处地方志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重视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对现有方志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引导大家保持良好的职业心态,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看待“边沿化”问题,要在工作中找到乐点、找到自信。二要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引导大家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三要认真研究激励机制,以任务、项目、成果为牵引,引导人才、成长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努力为优秀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优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四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地方志队伍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五要通过合理有效的措施和途径,在制度上多关心,在生活上多帮助,真正调动起全体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创新手段加强宣传推进依法治志 。要真正把方志宣传工作做好,必须发动全体方志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去影响、扩大宣传主体,并逐步吸纳社会上部分领导、知名人士以及一些科技、文化工作者参与方志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如利用互联网、电台广播、电视以及各种报刊、杂志等,以讲座、有奖征文、知识竞赛、专题片、新闻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宣传,还可以出动宣传车、印发地方志宣传资料、举办地方志展览、公布出版区域研究成果和地情书籍等形式进行反复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价值的认识,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传承与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
地方志作为传承中华民族文化血脉的重要载体,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地方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地方志工作压实了担子、增添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依法治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以高度文化自觉和历史责任感,以两轮修志为鉴,进一步完善方志法制,以确保方志产品质量,确保方志事业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一项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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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阿坝州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