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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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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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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四川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方案。

一、编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画上句号,中国式扶贫创造了人类减贫史的奇迹,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国共产党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编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是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四川是扶贫大省,贫困程度深,扶贫面极大,扶贫工作任务繁重、持续时间长。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值得记录和铭记。以官修志书的形式,及时全面、系统、真实地记录四川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打赢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程和成就,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对于讲好四川扶贫故事和全面小康故事,为这两个非凡重大事件留存历史,为未来提供借鉴,具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历史意义。

二、编纂任务和完成时间

(一)编纂断限:扶贫志上限一般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下限为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小康志上限为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下限为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告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川各级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记述地域以四川各级现行行政区域为主,因行政区划调整,适当记述当时情况。

(二)省级层面编纂任务:编纂《四川扶贫志》《四川全面小康志》,由省地方志办会同相关省直部门牵头,省直部门、相关单位参加。规划《四川扶贫志》成稿字数220万字、《四川全面小康志》成稿字数150万字。《四川扶贫志》《四川全面小康志》编纂大纲及任务分工由省地方志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三)市级层面编纂任务:21个市(州)分别编纂各地扶贫志,成都市编纂本地全面小康志。各市(州)扶贫志由地方志部门与相关市直部门牵头,市直部门、相关单位和县(市、区)参加。成都市全面小康志由市地方志办与相关市直部门牵头,成都市直部门、相关单位参与。各市级扶贫志规划成稿字数100万字。成都市全面小康志规划成稿字数100万字。市(州)具体编纂方案于2023年12月底前报省地方志办市县志工作处备案。

鼓励、支持其他市(州)编纂全面小康志,编纂反映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图书资料及读物,建立相关文献数据库。

(四)县级层面编纂任务:国家确定的88个贫困县分别编纂各地扶贫志。各县扶贫志由地方志部门与相关县直部门牵头,县直部门、相关单位、乡镇参加。

鼓励、支持其他县(市、区)编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反映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图书资料及读物,建立相关文献数据库。 

(五)完成时间:各级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任务应在202512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地方志办主任任主任委员,省地方志办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专家学者任委员的《四川扶贫志》《四川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编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地方志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编纂出版工作。

市级、县级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也应成立相应编纂工作机构。

(二)经费保障。《四川扶贫志》《四川全面小康志》编纂经费(包括资料收集、调研、撰稿、统稿、培训、审查验收等费用)由省财政分年拨付。

市级、县级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编纂项目立项工作阶段(2023.1—2023.6)。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编纂纲目、技术规范及收集整理资料;二是组建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专家组、编辑部,完成项目立项、招投标,确定承编单位、各卷参编单位及主编,审定编纂方案及大纲等重大问题;三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编纂相关工作。

(二)编纂资料准备阶段(2023.7—2023.12)。将前期收集整理资料与相关提纲进行汇总审核,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完善编写准备工作。

(三)编纂、送审、定稿阶段(2024.1—2025.12)。坚持质量第一,精心编写,及时审核定稿,按“三审制”原则开展审查验收。指导督促抓好志稿编纂、初审、复审、终审工作,按《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要求,严格志书质量管理,做好修改完善,终审修改完善后形成可提交出版社的定稿。 



责任编辑:格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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