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1月30日,累计到位灾后重建资金592554.957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476853.15万元,收益债券66900万元、政府债券40000万元、地震应急抢险结余资金再安排8497.5728万元、州本级捐赠资金304.2347万元。全州累计实现资金支付403715.04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修复保护31483.8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59024.96万元、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81808.86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224202.5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建设7194.90万元;按实施主体:九寨沟县147041.72万元、松潘县15784.06万元、若尔盖县4443.22万元、州本级236446.04万元。
州、县财政评审中心累计完成“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911项,项目送审总金额489847.093万元,审定369100.203万元,审减120746.889万元,平均核减率24.65%。其中:州级完成“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616项,项目送审总金额304974.132万元,审定194813.316万元,审减110160.816万元,平均核减率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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