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0月31日,累计到位灾后重建资金533277.722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417880.15万元,收益债券66900万元、政府债券 40000万元、地震应急抢险结余资金再安排8497.5728万元。全州累计实现资金支付373102.97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修复保护28453.62万元、地质灾害防治55666.10万元、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76833.45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205100.90万元、城乡居民住房建设7048.90万元;按实施主体:九寨沟县136262.54万元、松潘县14570.45万元、若尔盖县4270.26万元、州本级217999.72万元。
州、县财政评审中心累计完成 “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905项,项目送审总金额438679.317万元,审定366841.628万元,审减71837.689万元,平均核减率16.38%。其中:州级完成 “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610项,项目送审总金额253806.356万元,审定192554.741万元,审减61251.616万元,平均核减率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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