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6月1日,累计到位在灾后重建资金513922.722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401025.15万元,收益债券66900万元、政府债券 37500万元、地震应急抢险结余资金再安排8497.5728万元,已全部及时下达到各灾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全州累计实现资金支付236219.26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修复保护17645.39万元、地质灾害防治39341.22万元、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46393.34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125870.24万元、城乡居民住房建设6969.07万元;按实施主体:九寨沟县85895.66万元、松潘县11610.17万元、若尔盖县3672.22万元、州本级135041.21万元。
全州评审中心累计完成“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787项,项目送审总金额390761.332 万元,审定331102.942 万元,审减59658.390 万元,平均核减率15.27%。其中:州级完成 “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508项,项目送审总金额222540.491 万元,审定172493.916 万元,审减50046.574 万元,平均核减率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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