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5月1日,累计到位在灾后重建资金449514.722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336617.15万元,收益债券66900万元、政府债券 37500万元、地震应急抢险结余资金再安排8497.5728万元,已全部及时下达到各灾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全州累计实现资金支付212520.36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修复保护14989.1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38710.07万元、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37354.91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114497.15万元、城乡居民住房建设6969.07万元;按实施主体:九寨沟县81663.91万元、松潘县11385.61万元、若尔盖县3672.22万元、州本级115798.62万元。
全州评审中心累计完成“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724项,项目送审总金额391752.283万元,审定331157.957万元,审减60594.326万元,平均核减率15.47%。其中:州级完成 “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445项,项目送审总金额223531.441万元,审定172548.931万元,审减50982.510万元,平均核减率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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