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3月1日,累计到位在灾后重建资金408844.722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332847.15万元,收益债券40000 万元、政府债券 27500万元、地震应急抢险结余资金再安排8497.5728万元,已全部及时下达到各灾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全州累计实现资金支付200952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修复保护1424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37890万元、景区恢复和产业发展36437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建105424万元、城乡居民住房建设6955万元;按实施主体:九寨沟县80438万元、松潘县11329万元、若尔盖县3672万元、州本级105513万元。
全州评审中心共收到“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650项,项目送审总金额372956.653万元。已完成财政评审650项,送审金额372956.653万元,审定316782.391万元,审减56174.262万元,平均核减率15.06%。其中:州级完成 “8.8”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委托评审374项,项目送审总金额206990.503万元,审定162487.774万元,审减44502.729万元,平均核减率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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